關于做好我區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學、中心小學和區直屬學校、青少年宮、區教師發展中心、本局各股室:
根據梅州市教育局《轉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20]47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為做好我區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一)認定范圍
1.戶籍在梅縣區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梅縣區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縣(區)戶籍人員。
3.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4.駐粵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以上人員滿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其他人員申請教師資格,需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面試科目一致。
(二)認定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1.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國家,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3.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疾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授[2013 ]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4.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三)受理范圍
1.戶籍在梅縣區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梅縣區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縣(區)戶籍人員。
3.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4.駐粵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四)認定時間
2020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10月9日至10月31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網上申報(10月9日至10月16日)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cdu.cn/),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信息。
2.受理認定(10月19日至21日)
(四)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于2020年10月19-21日攜帶以下材料到梅縣區教育局四樓繼教中心進行審核。
1.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內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4)駐粵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
2.學歷證明
(1)學歷信息已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
(2)學歷信息不能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
(3)持國(境)外學歷的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3.普通話證書
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已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體檢合格證明
申請人在提交材料前,自行到粵東醫院或梅縣區中醫醫院進行體檢。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與信息系統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6.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部門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1、2),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場確認點,教育局在現場審核工作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統一將函件寄到省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待函件辦理完畢后,由申請人到現場審核所在地的教育局領取。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啟用新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通知》(教資字[2019]5號)規定,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無需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紙質版。認定審核通過后,申請表由認定機構生成和下載,用A4紙打印,一式兩份,加蓋認定機構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請人檔案,一份由認定機構歸檔保存。
二、中小學教師(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
(一)網上報名(10月28日至11月6日)
各校要組織參加定期注冊的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如實填寫定期注冊數據,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首次定期注冊合格,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崗教師;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申請首次注冊前一年度師德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三、現場確認(10月29日至11月13日)
已完成網上報名的教師需到定期注冊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英才外語學校到職中附屬小學、富力足校到雁洋中學、各鎮民辦園到鎮中心小學確認),首次定期注冊現場確認須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
3.與教育行政部門或任教學校簽訂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或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6.《梅州市2020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首次注冊人員名冊》。
7.各確認點確認后,應于11月16日前將材料及《首次注冊人員名冊表》交教育局人事股。
(三)初審和公示(11月14日至11月29日)
定期注冊初審機構對已完成定期注冊現場確認的申請人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在學校內公示7天。
四、復核(11月30日至12月6日)
定期注冊復核機構對已完成定期注冊初審的申請人進行復核。
五、終審(12月7日至12月13日)
定期注冊終審機構對已完成定期注冊復核的申請人進行終審。
六、有關要求
各校要認真做好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政策法規宣傳,加強領導。周密組織,嚴格管理,規范操作,確保我區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
梅州市梅縣區教育局
2020年9月22日
文章來源:http://www.gdmx.gov.cn/mzmxjyj/gkmlpt/content/2/2074/post_2074415.html#4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