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0年度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0〕12號)及《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實施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24號)要求,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深圳市2020年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編外人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為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從事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的崗位,共計劃招聘42人,具體招聘崗位安排見附件1。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非在編合同制工作崗位,被吸納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限為2年,服務期滿后不再續聘。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畢業2年內(畢業證簽發日期為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間,下同)的深圳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畢業生、畢業2年內的深圳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統招畢業生及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后2年內的深圳市高校或深圳市生源畢業生。其中,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畢業生優先聘用: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三、聘用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職責
1.協助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重點群體就業聯系跟蹤服務工作;
2.協助開展就業、失業、創業以及企業用工、轄區內勞動力資源相關信息、數據的收集、調查工作;
3.協助開展就業創業補貼申領工作;
4.協助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見習崗位的收集發布,安置重點群體到公益性崗位就業,推薦有就業見習意愿人員參加見習等相關工作;
5.協助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扶貧服務等;
6.協助開展創業服務、創業活動等相關工作。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法
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8日14:00至2020年9月30日12:00。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考生可通過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考生服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程序和方法見《考生服務系統網上報名操作說明》(附件2)。
招聘單位將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于2020年9月30日16:00后在考生服務系統發布,考生可登錄該系統查看核查結果。核查通過者方可打印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考生應踐行誠信報考,對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及其他擾亂招聘秩序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考生應于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考生請于2020年10月8日10:00至2020年10月10日17:00,登錄深圳市考試院專欄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初定于2020年10月11日下午14:30-16:00舉行,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具體日期和時間以準考證標注為準。筆試地點、考場規則及注意事項見準考證。
2.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公布。將于筆試結束后1個月內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考生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考生筆試成績高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2.資格審核。面試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各崗位按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資格審核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招聘名額6倍范圍內的考生為審核遞補人選。在審核過程中,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方法及相關要求與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同時公布。
3.面試組織。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采取適當的面試方式組織進行。面試具體安排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先按照困難學生優先確定名次,再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采取加試方式確定排名,具體加試辦法另行制定。
七、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八、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及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勞動合同簽訂方式另行約定。
九、遞補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崗位所聘用人員未報到或服務時間未滿三個月離職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決定在本崗位面試合格考生中按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并安排補錄。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90日內。其他情況不再安排補錄。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考生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招聘部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考生應持“粵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考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生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或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以及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均不得參加筆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具體見附件3。
十一、其他事項
1.考生應對自己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存在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并列入誠信記錄,不再接受其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相關招聘報名。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3.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755-82132894(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崗位),0755-25557466(鹽田區崗位),0755-28945835、28945821(龍崗區崗位),0755-85209227(坪山區崗位),0755-21389050(光明區崗位),0755-28336720(大鵬新區崗位)。
4.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深圳市2020年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編外人員職位表
2.考生服務系統網上報名操作說明
3.深圳市2020年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編外人員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27日
相關附件:
附件1.深圳市2020年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編外人員職位表.xlsx
附件3.深圳市2020年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編外人員考生疫情防控須知.doc
文章來源: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8147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