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招聘部分2020年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到鄉鎮事業單位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激勵奮戰在新冠肺炎疫情一線“三支一扶”人員的通知》(龍人社〔2020〕8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關心關愛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線表現優秀的“三支一扶”人員,計劃招聘2020年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省、市“三支一扶”人員6名,安排到鄉鎮事業單位。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6名部分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安排到才溪鎮、通賢鎮、南陽鎮、藍溪鎮、稔田鎮、下都鎮等6個鄉鎮的相關事業單位,報名時不分具體單位、職位。
二、報名條件和要求
1、我縣2020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省、市“三支一扶”人員,服務鄉鎮(部門)推薦的服務期滿考核結果須為優秀等次。
2、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于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股報名,填報《上杭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考生可從“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網頁的下載中心下載),并提交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張。
2、報名人員經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格審查合格的,統一核發《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3、報名人員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辦法
1、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報考者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面試通知書》為準。
3.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原件。
(2)面試合格線為60分,達到合格線的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3)面試結束后,參加面試人員的成績及體檢和考察人選將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網頁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
(1)體檢人選確定。根據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在面試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最后1名的面試成績相同,另行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
(2)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3)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必須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書面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體檢對象在約定的延緩期限內可進行體檢時,經本人書面申請,按上述要求進行體檢;在約定的延緩期限內未進行體檢的,按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處理。
2、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和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考察資格。報名人員招聘后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人事檔案(或畢業生檔案)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外單位保管的,須按規定到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檔手續。考生因不及時提交相關考察材料或辦理調檔手續而影響考察的,責任自負。
3、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缺席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在面試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六、公示、聘用
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前因擬聘人員自動放棄或在公示期內收到舉報反映有關問題且經核實后確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而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按照上述程序和辦法確定遞補人選。
2、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或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影響其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選。
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相關鄉鎮招聘職位的實際需要、按“人崗相適”的原則,安排聘用人選到相應的鄉鎮事業單位,并辦理相關招聘手續。
七、其他
1、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和處理。
2、“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網頁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的招聘相關信息。招聘咨詢、聯系電話:0597-3316695。
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
文章來源:http://www.shanghang.gov.cn/zwgk/rsxx/qsyzp/202010/t20201019_17285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