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部分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全縣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名額
計劃選調行政人員1名,參公人員2名,事業單位人員7名。(具體職位簡介表見附件)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1. 行政人員職位面向全縣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 參公人員職位面向全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全縣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也可報考;
3. 事業單位職位面向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含中小學)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二)選調條件
1.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參加全省統一公務員考錄人員從批準錄用時間起算;從單位批準參公后人員進行登記批準的時間起算參公工作經歷;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從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編手續時間起算);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錄用的省選調生和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除外);
(4)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身份條件、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學位或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2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試用期或約定服務期未滿的;
(2)參加公開選調到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存在較重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影響期限的;
(6)不符合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 公開報名。報名和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負責,采用現場報名、集中審查的方式進行。由報考人員向縣委組織部提交《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報名登記表》需報考人員本人如實填寫,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黨委(黨組)公章,同時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及工作成果(發表的文章)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 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按要求填報《報名登記表》,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對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發現即取消選調資格。縣委組織部依據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信息及時提出審查意見。
3. 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2020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17:30(限工作日),逾期不接受報名。
4. 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縣行政中心805室,聯系電話:83069805)。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選調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2020年10月29日9:00-17:30改報其他職位,取消選調計劃的職位以電話通知為準。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根據電話通知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總分為100分,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進入面試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統一查閱干部檔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總成績相同,按總成績保留三位小數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選調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具體由選調單位組建考察組負責實施。選調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選調單位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行。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1. 公示。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沭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 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到選調單位先行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期間行政、工資、黨組織等關系保持不變)。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由選調單位研究確定是否遞補,并報縣委組織部研究。試用期滿后,能夠適應職位的,由選調單位提請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不能適應的,回原單位上班。
四、其他事項
(一)報名咨詢電話:0527-83069805
(二)監督電話:0527-83069821
(三)成績公告網址:沭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huyang.gov.cn)
附件:1. 職位簡介表.doc
2. 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沭陽縣委組織部
沭 陽 縣 人 社 局
2020年10月22日
信息來源:http://www.shuyang.gov.cn/zgsy/018/20201022/018_b9831a14-14ec-4821-9371-565bb999ae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