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社會勞動保險中心關于公開招聘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強化公益性崗位安置作用,根據《龍巖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龍人社〔2018〕529號)及《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閩畢就〔2020〕1號),經縣人社局同意,本中心決定面向社會招聘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名(派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本縣戶籍,35周歲以內(1984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2年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指2020年應屆畢業生及2018年、2019年畢業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畢業生優先錄用;
4.性別不限,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其他不適合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方法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3日起至2020年 11月12日止(報名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址: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東邊B區辦公室。
3.聯系人:陳女士
4.聯系電話:0597-3131551,0597-3131550。
(二)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招聘條件所要求的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類證書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3日)、近期1寸證件彩照3張以及《就業失業登記證》,并填寫《上杭縣社會勞動保險中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報名表》(詳見附件)。
(三)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條件”的要求報名,并對《報名表》填報的報名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由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收取相關報名材料;
3.報名結束后,由本中心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可參加招聘考試;
4.對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本中心將立即作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各按50%計入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滿分按100分計)
(1)筆試科目為《寫作》,題型為主觀題,不指定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地點及要求等以核發的《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滿分按100分計)
(1)面試人選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3倍確定面試人選,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如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則參加筆試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如有面試人選放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排序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2)面試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3)面試要求。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等原件;
(4)合格線要求。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面試合格線設定為60分,未超過招聘人數的,面試合格線設定為70分;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五)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如確定的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有同分數者,以筆試成績高分者為先;如筆試成績又相同,則按照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畢業生、學歷高、學位高、年齡小的順序依次確定;
2.考察由上杭縣社會勞動保險中心及上杭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按有關規定及招聘條件進行,確認考察對象在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條件;
3.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按上述辦法依次遞補考察對象人選。
(六)體檢、公示
1.體檢: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由縣社會勞動保險中心按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標準和要求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或自愿放棄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體檢中如有身體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按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公示
(1)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的結果,經研究后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相關公示欄等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崗位聘用人員。
三、聘用管理
(一)聘用辦法
1.確定的聘用人員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如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按上述程序和辦法,從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依次遞補確定聘用人員。為節約考試資源,面試合格人員作為預備人選,一年內(即到2021年12月31日止)如聘用人員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程序和辦法依次遞補聘用人員。
(二)薪酬待遇
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縣人社局編外人員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應職位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上杭縣社會勞動保險中心。
附件:上杭縣社會勞動保險中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報名表
上杭縣社會勞動保險中心
2020年11月3日
附件下載
附件-上杭縣社會勞動保險中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報名表.docx
文章來源:http://www.shanghang.gov.cn/zwgk/rsxx/qsyzp/202011/t20201103_17324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