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啟事
為充實龍港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根據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男性),均為勤務輔助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遵守紀律、服從分配。
(二)五官端正,口齒清楚,體表無紋身,雙眼矯正視力均在4.8以上;年齡18周歲至30周歲(1990年10月31日至2002年10月31日出生)。 (三)具有溫州市內常住戶口;在龍港市內連續居住滿三年以上的外省戶籍人員(含)。 (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到高中。具體招聘計劃和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六)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經驗者、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以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七)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本款所述近親屬范圍為父母、配偶、子女,家庭成員包括以上人員外長期一起生活的其他親屬。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人數不足1:2比例的職位,視情核減或取消報名招聘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改報其他職位。
1.報名時間:
11月9日9:00時至11月13日17:00時
2.報名地點:
龍港市金釵街124號門衛室
咨詢電話:0577-68680175
3.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1)紙質報名表;(2)有效身份證及其復印件;(3)戶口簿及其復印件;(4)學歷、學位證書及其復印件;(5)學信網在線驗證報告(高中學歷無需學信網報告);(6)個人征信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及四大銀行溫州分行等可打印);(7)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張;(8)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證及其復印件)。
(二)資格初審及反饋
龍港市公安局將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接收符合條件者報名材料。報名者須按規定參加體能測試和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三)考試方式
1.體能測試。共設三個項目,有一項不達標者即為不合格。
體能測試項目:100米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體能測試期間,因考生個人身體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
體能測試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體能測試當日,體能測試不達標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面試。體能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面試成績,按崗位名額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遇成績同分的一并列入體檢、考察。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對象按通知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相關費用自理。
2.體檢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體檢結果僅作為本次招錄的依據。
3.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條件中不得報考情形,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五)調劑
相關崗位如未招足計劃數,而有相同資格條件的對象因故未被其他崗位錄用的,可予以調劑錄用。
(六)聘用
1.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面試成績同分的,優先錄用體能測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錄用對象,并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
2.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在外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需填寫社會保險轉移單,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未按規定辦理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崗前培訓
擬聘用人員需參加崗前培訓,培訓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四、薪酬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含單位與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由市財政保障,根據崗位職責任務、技能要求、勞動強度和危險程度等執行差異化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項
1.發現招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過程中,如有人員未按規定參加體檢、政審或出現不合格情況,所空缺名額,根據相關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未盡事宜由龍港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2、報名表.doc
龍港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日
信息來源:http://www.zjlg.gov.cn/art/2020/11/3/art_1229019980_58940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