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關于調整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對象范圍的補充通告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現將《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公開關于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的通告》的對象范圍調整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1年應屆畢業生,含處于擇業期內的畢業生,有關規定見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調整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含處于擇業期內的畢業生,有關規定見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
二、《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公開關于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的通告》及附件中涉及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均改為“普通高等院校”。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2021年2月9日
文章來源:http://www.panyu.gov.cn/zwgk/rsgk/zkxx/content/post_7093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