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創新選人用人機制,推進黨內民主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柳州市公開推薦選拔領導干部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縣委決定拿出部分科級領導崗位,面向全縣公開推薦選拔領導干部,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選拔職位和名額
(一)正科級崗位
1.縣水產畜牧獸醫局局長1名
2.縣市容管理局局長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1名
(二)副科級崗位
3.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1名
4.縣財政局副局長1名
5.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1名
6.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1名
7.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1名
8.縣招商促進局副局長1名
9.縣人民政府蔗糖生產辦公室副主任1名
10.團縣委副書記1名
二、選拔范圍
面向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公開推薦。上述單位符合條件的在職在編干部,均可作為推薦對象。
三、選拔條件
選拔人選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并符合選拔職位的其他具體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2.正科級領導職位推薦人選,應擔任副科級職務滿2年以上;副科級領導職位推薦人選,必須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
3.正科級領導職位推薦人選,年齡一般應是45歲以下(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副科級領導職位推薦人選,年齡一般應是40歲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團縣委副書記職位人選年齡一般應是28歲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
上述資格條件中,學歷、職務和任職年限均含本級或本數,年限計算截至時間為2012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作為推薦對象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
4.其他不適合提任領導干部職務的情況。
(三)具體職位要求
1.縣水產畜牧獸醫局局長:熟悉農業和農村經濟法規、政策,有農口管理工作經歷,具有較強的統籌協調及駕馭全局的能力。
2.縣市容管理局局長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熟悉國家城市市容市政管理、城管執法等法規、政策,熟悉行政執法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擅長處理復雜矛盾,有較強的統籌協調及駕馭全局的能力。
3.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熟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及導向,熟悉經濟運行基本規律,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
4.縣財政局副局長:財稅、金融、資產管理類專業畢業,熟悉財政法規、政策及財政工作業務,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
5.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熟悉人力資源管理或社會保障法規、政策及工作業務,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
6.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熟悉交通運輸管理等方面法規、政策,了解交通運輸工作的基本情況,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
7.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熟悉國家城市建設和規劃等法規、政策,熟悉城市規劃建設、景觀設計或者園林規劃工作,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
8.縣招商促進局副局長:熟悉國家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法規、政策,有一定的招商引資、投資軟環境建設等知識,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9.縣人民政府蔗糖生產辦公室副主任:熟悉農村基層工作,掌握蔗糖業生產技術和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
10.團縣委副書記:熱愛共青團事業,熟悉共青團和青少年工作,善于溝通協調,具有較強的開拓創新、組織協調及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
四、工作程序和步驟
公開推薦選拔工作從2012年9月中旬開始,至2012年10月底結束。
(一)宣傳發動
縣公推辦發布簡章,召開全縣動員大會并在創業柳江、柳江電視臺、柳江黨建網發布公告,公布推薦選拔職位、范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和選拔的時間、方法步驟。
(二)公開推薦
公開推薦采取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和個人自薦三種方式進行。
1.組織推薦。各單位黨組織召開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并報送推薦人選的《組織推薦表》和現實表現材料。
2.群眾舉薦。各級干部、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單獨向組織舉薦。群眾舉薦須填寫《群眾舉薦表》并簽署真實姓名,不署名的為無效推薦。
3.個人自薦。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向組織進行自薦。個人自薦須填寫《個人自薦表》并署名。同時報送身份證、任職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獎勵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個人自薦均直接向縣公推辦推薦。組織推薦、群眾舉薦應征得被推薦人同意,每個職位只推薦1名人選,同一人選只推薦1個職位;個人自薦只自薦1個職位。如同一人選被推薦到不同職位,由縣公推辦根據具體情況征求被推薦人意見后,從中確定一個推薦職位。
(三)資格審核
群眾舉薦、個人自薦的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人選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報送初審合格人選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和現實表現材料。縣公推辦對公開推薦出來的人選進行復核,確定合格人選。同時,對于合格人選不足5人的職位將取消,不參加該次公開推薦選拔,已經推薦該職位的人選,如符合其它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改推其它職位。
(四)適崗評價
由縣處級領導干部、縣有關單位領導干部、有關專家和組織人事干部組成評審組,對合格人選的相關材料按照選拔職位職責要求進行人崗相適性評價,按選拔職位1∶10的比例確定進入大會差額推薦人選(合格人選不足10人的職位,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確定進入大會差額推薦人選)。向社會公布推薦結果。
(五)大會推薦
召開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部分離退休處級干部)、部分縣級“兩代表一委員”和群眾代表參加的推薦大會。入圍人選按職位分組上臺見面,并做簡短發言。會場發放入圍人選名冊和簡歷。與會人員根據人選情況按照每一職位1:1的比例填寫推薦表。
依據得票情況,按每個職位1:3的比例,確定縣委全委會差額推薦人選,并向社會公布。
(六)縣委全委會推薦
召開縣委全委會,由入圍的人選進行競職演講,縣公推辦發放演講人員名冊,與會人員按每個職位1:2的比例進行推薦。根據推薦結果,原則上依據人選得票情況,按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并向社會公布。
縣公推辦根據縣委全委會推薦確定的人選進行區分,屬提拔人選的需到人選所在單位進行民主推薦和差額考察,屬平職交流人選則不再到所在單位進行民主推薦和差額考察,可直接進入后面的程序。
(七)單位民主推薦
組織部門到人選所在單位進行民主推薦,得到多數群眾認可的確定為考察對象。推薦得票率不到50%的不能作為考察人選。缺額人選按縣委全委會推薦票數從高到低遞補。
(八)差額考察
縣委發布考察預告,進行業績公示,并派出干部考察組對每個職位2名人選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同時,發函至縣直相關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征求對考察對象的廉政鑒定意見。
(九)差額票決
縣委組織部向縣委報告考察情況,并提交縣委常委會醞釀,入圍人選與縣委常委見面并回答隨機提問,縣委常委會研究討論并進行無記名差額投票表決,最終確定擬任用人選。
(十)公示與任用
對擬提拔任用的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后沒有發現影響任職問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向社會公布所有公推職位的任用結果。
五、其他有關事項
公開推薦的起止時間為2012年9月17日至9月24日,采用現場推薦、傳真推薦相結合的方法。現場接受推薦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雙休日也接受報名);傳真推薦的需在公開推薦截止后2個工作日內報送原件。
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個人自薦需填寫干部推薦表(分組織推薦表、群眾舉薦表、個人自薦表)一式三份。組織推薦、個人自薦需提供推薦人選身份證、任職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市級以上獎勵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推薦表格可從柳江黨建網(http://ljx.lzdj.gov.cn)、縣委組織部干部科公共郵箱(ljgbk@163.com,密碼:07720772)下載或到推薦現場領取。未盡事宜可直接向縣公推辦咨詢。
在公開推薦時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遴選過程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拔資格,已經提拔任用的責令辭職或者免職、降職。
推薦地址: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縣委大院紀委組織樓四樓)
聯系人:覃天昊潘小寧王慧寧
電話:7219767
傳真:7212249
舉報電話:7222559
舉報地址:縣委組織部干監科(縣委大院紀委組織樓四樓)
本簡章由柳江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柳江縣公開推薦選拔領導干部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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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柳江縣公開推薦選拔領導干部組織推薦表.doc》
《2012年柳江縣公開推薦選拔領導干部群眾舉薦表.doc》
《2012年柳江縣公開推薦選拔領導干部個人自薦表.doc》來源于柳江黨建網,最近更新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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