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相關規定,按照《楚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選調財會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將我局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財會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二)德才兼備,注重實際能力。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一)選調崗位:楚雄市住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事業單位財務人員。
(二)選調人數:2名。
三、選調范圍
楚雄市轄區單位在編在職的工作人員。
四、報名條件
(一)政治堅定、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體健康、有事業心,工作責任心強。
(二)具有全日制學歷須為專科以上,財經類專業,年齡在35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有三年以上工齡(2009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和兩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持有財務崗位資格證,近三年考核稱職以上。
(四)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回避的人員、在職脫產學習人員、因違法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立案審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參與報考人員須經現工作單位同意方可報考。
備注:報考人員身份為公務員的,若取得選調資格,身份將隨選調單位性質轉變為事業人員。
五、選調方式
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六、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楚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人事科(八一路174號,五樓)。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須持相關證件材料到報名地點填寫報名表,并通過報名者所在單位組織簽章后報送。
(四)報名所需材料:
1、《2012年楚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選調財會工作人員報名表》(表格上須粘貼個人半寸照片)。
2、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財務崗位資格證、原單位履職考核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個人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背面需寫上本人姓名);
備注:選調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報名人數低于1:3的,須報人事部門領導審定批準后方能進行公開選調。若報名工作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條件,由選調單位通知報名人員。
(五)考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2年9月25日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持身份證到楚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取《準考證》。
2、筆試時間:考場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筆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30%,會計專業知識占70%。公共基礎知識可參考《云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
3、筆試成績公布:閱卷結束后,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點擊楚雄在線進入住建局網即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點擊楚雄在線進入人社局網即可)向全市公布。
筆試結束后,根據選調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含并列人員)。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導致該職位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2的,則從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
4、面試時間:擬定于2012年9月28 日上午,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包括綜合素質能力測試、專業工作能力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計算。
5、面試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點擊楚雄在線進入住建局網即可)、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點擊楚雄在線進入人社局網即可)上向全市公布。
(六)組織考察
1、考察時間:擬定10月8日-10月9日。
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若進入考察環節的人員經考察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則再從進入面試階段的人員中,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進入考察。
2、考察方式:走訪調查、征求意見、查看檔案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考察意見提交選調領導小組。
(七)體檢
1、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考察合格的人員參加體檢。若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體檢不達標,則再從進入面試階段的人員中,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進行考察后,再進行體檢。
(八)公示
通過所有階段且合格的人員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形式同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形式同前)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九)調動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選,按相關規定辦理審批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對有嚴重問題并調查核實的,不予選調。
七、紀律與監督
(一)整個公開選調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市保密局參與全程監督。
(二)選調單位要嚴格遵守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不得擅自提前結束報名工作。選調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不得無故阻止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參加公開選調。
(三)為維護公開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并記錄在案。
(四)考試成績、體檢考察人選、擬選調人員公示等相關事宜將及時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五)報考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聯系電話通信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在發出筆試、面試、體檢及其他事項通知的時限內,若報考者不按時領取通知或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
楚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督舉報電話:0878-3121299
楚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選調業務咨詢電話:0878-3115122
八、本公告由楚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文章附件:
點擊下載:選調人員報名表_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