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市荔灣區委組織部招聘黨建指導員公告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關于加強鎮(街)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穗字〔2018〕5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建設高素質城市基層黨建工作隊伍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穗組字〔2018〕35號)有關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黨建指導員,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額
招聘荔灣區委組織部黨建指導員3名。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自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組織紀律觀念強,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熱愛基層黨建工作。有一定的黨群工作經驗、獨立工作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計算機操作能力較強,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黨員;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2年以上黨務、行政、社工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21年4月30日);
(五)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六)無違法違紀行為,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加邪教組織經歷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5月17日至5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地點:廣州市荔灣區委會議中心609室(芳村大道西2號,進門左側大樓)。
3.考生必須提供材料包括:
(1)《報名表》一式兩份(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名確認)。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學歷證、學位證、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委入黨時間證明、計生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
(3)如已考取社會工作專業資格證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如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入職體檢前提供。
(5)在審核原件后,留存復印件,并請考生現場簽訂《考生承諾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試。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黨建知識和綜合能力,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入總分。
(三)體檢。
1.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人選在統一時間段到指定的醫院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進入體檢的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體檢資格,被取消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體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額依次進行遞補。體檢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考察、查閱個人檔案、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對擬聘用考察人選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計劃生育情況等。考察人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的人選,在廣州荔灣政府網(http://www.lw.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
四、工資待遇
按照穗組字〔2018〕37號文有關精神,黨建指導員工資參照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副職標準,并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項
(一)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二)如因應聘人員填報資料有誤或提供虛假相關資格證書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負責。
本公告由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人:文先生、林小姐聯系電話:81599876、81599859
附件:1.公開招聘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2.考生承諾書
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組織部
2021年5月7日
文章來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269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