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 及后續各項工作公告
根據《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和《云南省2021年度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專項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2021年我州考試錄用公務員(含普通選調生、定向招錄的村、社區干部)面試工作即將開展,為確保整個面試及后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工作安排
楚雄州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
參加面試的考生為:
1.報考州、縣(市)、鄉鎮職位(含普通選調生)已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
2.報考人員身份為村(社區)書記、主任的,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按每個職位擬錄用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員。
(一)領取《面試通知書》
進入面試的考生,請于2021年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定向招錄的村、社區干部筆試準考證無需蓋章)到報考職位所在州級單位或縣(市)委組織部領取《面試通知書》;報考我州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統一在州公安局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2021年5月15日、5月16日。
面試地點:全州統一在楚雄一中進行。
(三)面試考生必須出具的證件及材料
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定向招錄的村、社區干部筆試準考證無需蓋章)。請考生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進入面試考點,7:50前進入指定候考室,未帶齊上述證件材料或遲到20分鐘及以上(8:10以后)到達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請考生在楚雄一中知行樓前查看與本人報考職位代碼相對應的候考室對應進入。
(四)面試方法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
1.普通選調生、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定向村社區干部招錄的職位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
2.其它公開招考的普通公務員職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五)考官組成
面試考官從全州具有考官資格的人員中統一臨時抽調,實行封閉式管理。面試采取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現場抽簽確定考場。
(六)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百分制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七)面試結果公布
1.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方式的:每組考生面試結束后,該組考生退出考場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下一組考生面試結束后進入考場,在監督員、考官、考生同時在場的情況下,宣布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發放面試成績通知書和綜合成績通知書。
2.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的:每個考生面試結束后,在監督員、考官、考生同時在場的情況下,當場評分、當場計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和發放面試成績通知書。每個職位面試結束后,集中該職位所有面試人員宣布綜合成績,發出綜合成績通知書。
(八)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面試滿分100分,參加面試人數與招錄人數比達到或高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考錄過程。
(九)面試結果公告
面試結果將于整個面試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cxz.gov.cn)上公告。面試及后續考錄環節不再遞補。
二、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職位排名和職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具有“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情形的人員優先確定為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然后依次按照面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時,由招錄單位認真核實是否存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的情形。優先錄用的情形,詳見《報考指南》。體檢及考察工作由州級招錄單位或縣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實施順序為先體檢、后考察,按下列要求進行。
(一)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錄用。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進入體檢的人員請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綜合成績通知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一張(1寸)到報考職位所屬州級單位或縣(市)委組織部領取《體檢通知書》;報考我州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統一在州公安局領取《體檢通知書》。
全州體檢工作于2021年5月22日前完成。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對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決”。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大職位選崗
設置大職位招考的,由州級招考單位和各縣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選崗,并進行簽字確認,職位選定后不得變更。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面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選崗。大職位選崗工作中,應嚴格落實考試錄用公務員關于回避的相關規定。考生在選崗過程中,因剩余可選擇職位限制被動形成回避關系的,由州級招考單位、各縣市委組織部研究提出與原職位層級相同、條件相近且有空編的職位,報州委組織部同意后可作出錄用職位調整。大職位選崗工作須于7月9日前完成。
三、公示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同上)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單位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工作經歷等,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錄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辦理錄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
錄用手續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按照公務員不得兼職的有關規定,已簽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錄用人員,必須在招錄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錄用手續前將解除合同(協議)材料原件提交招錄單位。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錄用通知下發后,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試用期管理
根據相關規定,報考艱苦邊遠地區縣鄉機關職位,并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照顧政策錄用的公務員,應當在所報考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試用期內,新錄用公務員應當安排在錄用職位工作,原則上不作調整,不得借調到其他單位工作。
六、提醒事項
(一)提醒各位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公告、面試考生須知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考試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二)請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管理,面試前3天提前申領“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做好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測,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考生進入面試地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碼”為綠碼人員,可按要求正常參加面試;“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面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面試;“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非境外入滇人員,持面試前7天內2次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面試;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面試;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可在解除14天隔離觀察后,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三)楚雄州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相關工作,只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同上)上發布相關公告。
(四)楚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不組織、不參與、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和面試相關材料,其它網站及媒體發布的關于我州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信息與我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請考生注意辨別。
(五)請各位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面試通知、體檢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環節的相應后果。
楚雄州各縣市委組織部及州級招錄單位聯系電話:
楚雄市委組織部0878--3123259
雙柏縣委組織部0878--7711632
牟定縣委組織部0878--5211577
南華縣委組織部0878--7222350
姚安縣委組織部0878--5723566
大姚縣委組織部0878--6200728
永仁縣委組織部0878--6716115
元謀縣委組織部0878--8226396
武定縣委組織部0878--8838921
祿豐市委組織部0878--4122879
楚雄州公安局0878--3153110
楚雄州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0878--3121810
楚雄州交通運政管理處(含縣市運政管理所)0878--3117185
楚雄州接待處0878--3389857
楚雄州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0878--6169551
楚雄州衛生健康綜合監督中心0878--3121456
楚雄州法律援助中心0878--3025358
楚雄州地方志辦公室0878--3389348
楚雄州老干部活動中心0878--3121218
楚雄州生態環境局0878--3020060
楚雄州地方公路管理處0878--3126395
附件:面試考生須知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2021年5月9日
附件
面試考生須知
1.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有效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彩色打印的個人“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定向招錄的村、社區干部筆試準考證無需蓋章),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進入楚雄一中面試考點,7:50前到達指定候考室。未帶齊上述證件材料或遲到20分鐘及以上(8:10以后)進入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請考生在楚雄一中知行樓前查看與本人報考職位代碼相對應的候考室對應進入。
2.楚雄一中大門口將設置考場安排平面圖,請考生仔細查看。考生進入考點后,請先主動將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彩色打印的個人“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以外的所有物品交物品保管處,再進入候考室。面試結束后經許可離開考點時,到物品保管處取回所寄存物品。除考生外,所有陪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楚雄一中大門。
3.考生不得穿著有執法單位行業特征的制式服裝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進入候考室前,將對考生進行安檢,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彩色打印的個人“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筆試準考證(定向招錄的村、社區干部筆試準考證無需蓋章)外,一律不準將任何物品帶入候考室;嚴禁與候考室外的人員交談、接觸;嚴禁用手機或其他通訊工具與他人聯系。違反上述規定之一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4.考生按招考職位分別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并由考生本人在《面試考生抽簽表》上簽名確認。未輪到面試的考生須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隨意離開;經同意可暫時離開候考室的,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未經候考室工作人員同意隨意離開候考室或不服從工作人員勸阻和管理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5.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應自覺服從考官和工作人員的管理。面試時只準報本人的抽簽編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違者考官將會在面試成績中酌情扣分。
6.面試總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數與招錄人數比達到或高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2:1的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此分數線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體檢、考察,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7.考生的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排名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告,請考生注意查詢。
8.面試有違規行為以及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來源:http://www.cxz.gov.cn/info/1773/363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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