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區第三次公開招聘基層社區工作者公告
為貫徹落實《廣州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2020屆廣州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穗就辦〔2020〕3號)要求,天河區計劃面向社會第三次公開招聘基層社區工作者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社區工作者,面向特定對象,堅持統一、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省、市確定的標準,從符合條件的報名者中擇優聘用。
二、崗位職責
本次招聘的社區工作者崗位,職責為協助做好與社區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社會工作服務。
三、崗位設置及招聘對象
(一)招聘人數:共2名,工作單位為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相關科室。
(二)招聘對象:畢業2年以內的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須具備以下情形之一:
1.建檔立卡困難高校畢業生;
2.其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高校畢業生(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統計截至2021年5月1日)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四、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自愿履行社區工作者崗位職責與義務。
(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取得時間為2018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機制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排序招聘機制,統一招聘,從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等困難高校畢業生中擇優聘用。第一順位為2020屆廣州市建檔立卡困難高校畢業生,第二順位為2020屆廣州市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高校畢業生,第三順位為2020屆廣東省建檔立卡困難高校畢業生,第四順位為2020屆廣東省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高校畢業生。2019屆畢業生按前述順序排序,每一順位按照學歷高低、退役軍人等順序擇優聘用,招滿為止。
六、待遇和管理
6000元/人/月(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服務期2年,由用人單位負責管理,服務期滿后不再續聘。
七、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12日至5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報名地點: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中256號恒安大廈三樓311室。
4.報名材料:
4.1報名表(見附件);
4.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5學歷、學位鑒定原件及復印件;
4.6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正面照片1張;
4.7困難高校畢業生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屬建檔立卡困難高校畢業生的,提供《扶貧卡》等建檔立卡佐證材料;
(2)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城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證》、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
(3)屬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及以上仍未就業人員的,需提供登記失業1年及以上仍未就業的《就業創業證》。
4.8屬退役軍人的,需提供有效的退役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進入后續環節。
(二)排序確定擬入圍人員名單
招聘工作實行統一招聘,排序擇優聘用,如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則經過資格審查后即通知進入下一環節;如同一崗位報名人數多于招聘人數,按順位確定擬入圍人員,如有空缺將依次遞補。
(三)體檢
入圍人員按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自通知復檢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合格者進入組織考察環節。
(四)組織考察
1.考察內容:通過體檢的考生進入組織考察環節。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違法犯罪情況、計劃生育情況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學歷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2.考察形式:組織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個人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形式進行,形成考察對象個人考察材料。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并通過組織考察擬聘用人員在廣州市天河信息網(http://www.thnet.gov.cn/)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聘用人員到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二年(試用期2個月)。
八、遞補與補錄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按順位依次遞補考生: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組織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聘用人員在半年內辭職的;
6.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報名人員填報的聯系電話和地址須真實有效,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有關通知而耽誤參加體檢、考察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三)報名人員應遵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應持“粵康碼”或“穗康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進入招聘現場,全程佩戴口罩;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報名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名人員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
(四)本公告由廣州市天河區民政局負責解釋。如有疑問,請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致電020-37127121、020-37127120咨詢。
廣州市天河區民政局
2021年5月10日
文章來源: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rsxx/rszp/content/post_7273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