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園街道公開招聘雇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沙園街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雇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招聘執法輔助類雇員1名,主要從事行政執法和綜合治理輔助工作。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執法輔助類雇員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管理,具有較強工作責任感及保密意識;熱愛社區戒毒工作,不畏懼與吸毒人員密切接觸;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5月13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備較全面的法律基礎知識和文字表達能力,一定的禁毒專業知識技能;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熟悉電腦基本操作;
5.同等條件下,復退軍人優先;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持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
7.身體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能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務。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有參加“法輪功”或其他邪教組織經歷的;
4.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5月17日至5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廣州市海珠區沙園街道辦事處(海珠區昌崗中路83號402室)。
4.報名材料:
①《沙園街招聘雇員報名表》(見附件1),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
④學歷證書、學歷鑒定證書、學位證書、學位鑒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居住證等有關證明的掃描件及近期大一寸電子照片。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方能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經資格審核,符合條件者,可以進入考試。
(二)考試
1.筆試。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按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招聘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斷、口頭表達、實際操作等能力。由本街道組成面試小組,對參加面試人員的相關知識及綜合能力進行評分。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者,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本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
四、考核與聘用
對體檢合格者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經考察,發現報考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聘用。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zhu.gov.cn/)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標準按區編外人員管理有關文件及用人單位編外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須在粵省事小程序中注冊“粵康碼”,并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來粵方式等情況。
(二)以下三類人員不參加考試:一是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二是14內有境外(含香港、臺灣)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考生;三是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區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屬地完成隔離觀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檢測等防疫措施的考生。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中有以上情況也不能參加考試。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一是考前健康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人員;二是14天內從國內中、高風險區域所在市(無中、高風險區域旅居史)進入廣東的人員、需提供7天內廣東省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三是14天內國內中、高風險區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屬地防疫措施的人員;四是21天內境外(含香港、臺灣)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但解除隔離未滿7天的人員。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中有以上情況也需提供7天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 進入考場前需實行進門測溫,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對于“粵康碼”為紅碼、黃碼或現場測溫≥37.3度的人員,不能參加考試。
(五) 所有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本公告由沙園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文章來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277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