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2021年初中七年級新生招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省、州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市教育資源的實際情況,現將大理市2021年初中七年級新生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屬地原則。大理市戶籍小學畢業學生,按戶籍所在地就近學校劃片免試入學。
(二)統籌調配原則。與積分排名相結合,隨遷子女就近或相對就近統籌調配入學。
二、招生對象
(一)大理市戶籍小學畢業學生。
(二)非大理市戶籍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在本市小學畢業生。
三、招生條件
(一)大理市戶籍學生,且戶籍遷入時間截止在2021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
(二)非大理市戶籍小學畢業生,申請入學本人和父母雙方在報名工作日前均在大理市辦理了居住證,且申請入學本人和父母一方辦理的居住證和居住證回執地址在招生轄區內,同時入學本人在招生轄區內小學就讀至畢業。
另外,大理市戶籍在市內跨城區、跨鄉(鎮)長期居住的隨遷子女,具備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入學地有長期合法穩定工作、固定住所,且入學本人在申請入學地招生轄區內小學就讀至畢業。須同時滿足本公告的“四、資料提供第四條的6款條件”。
四、資料提供
(一)大理市戶籍在市內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須向畢業學校提供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戶口冊首頁、戶主頁、父母頁或法定監護人頁、學生本人頁)。
(二)大理市戶籍在市外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須向戶籍地教辦或中心校提供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戶口冊首頁、戶主頁、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頁、學生本人頁),若非大理市小學畢業的學生還需提供小學的學籍材料。
(三)非大理市戶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小學畢業,須提供入學本人和父母在招生轄區內的《居住證》《居住證發放回執》和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四)大理市戶籍在市內跨城區、跨鄉(鎮)長期居住的隨遷子女,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居住地有合法穩定職業、固定住所,須向非戶籍居住地小學就讀畢業學校同時提供:
1.就讀申請書。
2.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3. 穩定職業材料。三種材料中可選擇一種:(1)經大理州、市(包括兩區、一委)人社部門備案的工作單位勞動合同(截止到招生當年的5月31日連續合同期滿一年及以上);(2)所在工作單位交納的“五險一金”之一的單據或憑證(一次性交納的養老金除外)(截止到招生當年的5月31日連續交納期為一年及以上);(3)父母(法定監護人)在申請入學地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落款日期截止到招生當年的5月31日滿一年)。
4.固定住所材料。三種材料中可選擇一種:(1)住建部門備案的租房合同證明;(2)有效購房合同(須交房日后)原件和復印件;(3)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的房產證或不動產證。
5. 戶籍所在地教辦、中心校出具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聯系函”(戶籍地教辦、中心校蓋章有效)。
6.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填寫《服從調配就讀學校承諾書》。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大理市內小學畢業生,按所在學校通知要求完成報名。
(二)大理市戶籍在市外就讀小學,需回本市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招生報名工作開始后,于6月30日前到戶籍地教辦或鄉(鎮)中心校完成報名登記。
六、隨遷子女積分辦法
詳見《大理市義務教育階段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管理辦法(試行)》和《大理市義務教育階段外來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積分材料一覽表》。相關學生和家長按學校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并配合學校完成積分計分等工作。
七、報名提示
(一)若提供的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的時間不屬規定時限或無效、虛假等,經核實,學校或教辦、中心校取消申請入學人的報名資格。
(二) 現場報名時,請落實好個人疫情防控,并配合好報名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不要錯過報名時間,報名工作結束后,不再接受報名。
(四)非大理市戶籍在本市小學畢業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和符合報名條件的大理市戶籍在非戶籍地招生轄區內小學畢業的子女,按申請入學地教育資源實際,結合入學本人的積分高低,按就近或相對就近,統一調配招生入學。若城區學位不足時,按居住地相對就近調配至周邊鄉鎮學校。
(五)民辦初中學校的報名招生,按省、州、市相關文件要求執行,學校具體的招生公告報市教育體育局審批備案后發布。
八、本公告由大理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72-2124232 監督電話: 0872-2195218
大理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5月8日
來源:http://www.yndali.gov.cn/xxgkml/c100380/202105/2cfefecfbeb94235b96048622fa2f1f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