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區應急管理局關于選聘行政執法監督員的公告
為加強坪山區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規范應急管理隊伍行政執法水平,提升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社會效果,根據《區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坪山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監督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經研究,坪山區應急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6名行政執法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聘任條件
(一)具有較強的法治意識和監督意識;
(二)具備與履行職責相應的工作能力,熟悉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熱心支持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執法監督;
(四)年滿十八周歲、不超過六十五周歲,身體健康,遵紀守法;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工作職責
在區應急管理局組織下,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員對轄區應急管理行政執法機構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行政執法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職責權限包括:
(一)參加轄區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現場觀摩、行政執法研討交流會及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執法監督活動,對應急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針對群眾關切度高、安全隱患突出、執法難度大的領域向區應急管理局提出建議;
(三)聽取、收集社會各界對應急管理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的舉報、投訴和意見,并及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反映;
(四)參與應急管理行政執法機構與社會各界的溝通聯系,宣傳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的意義和規范流程,爭取社會各界對應急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參加其他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三、聘任程序
(一)報名
下載《坪山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表》(見附件1),填寫有關情況后將表格和相關證明材料(公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明、獲獎證書等復印件)發送電子郵箱:xiarongying@szpsq.gov.cn,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7月10日。
(二)審核批準
區應急管理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經驗、能力、業務專長等因素,擇優確定擬聘任人選。
(三)聘用
審核通過后,區應急管理局頒發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員聘書及證件。
四、聘任期限
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員聘任期為兩年,聘任期滿自動解聘,可以連續聘任。聘期內存在《坪山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監督員管理暫行辦法》(見附件2)第十二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區應急管理局將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項
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屬于無報酬的志愿活動。區應急管理局為行政執法監督員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活動提供必要的工作資料和物質保障。
附件:
1.坪山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表
2.坪山區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坪山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監督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深坪應急通〔2021〕21號)坪山區應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2.坪山區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坪山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監督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pdf
文章來源: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8873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