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精神,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為建設區域教育高地提供人才支撐,2021年下半年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屬下學校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2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的博(碩)士研究生(含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留學博(碩)士)。
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35周歲以下指1985年8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80年8月16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或緊缺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名額、崗位和要求
(一)招聘名額
擬招聘教師24名,其中中學教師22名、小學教師2名。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詳見《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汕頭市市屬、區縣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歷年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情形的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待遇
招聘對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崗位聘用按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引進博(碩)士研究生符合《關于印發〈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發〔2020〕1號)、《關于印發〈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補助發放辦法〉的通知》(汕組通〔2020〕37號)條件的,享受相應薪酬待遇、住房補助、生活補貼、配偶安置、子女入學、及培養管理政策,同時享受廣東省有關人才政策。
在汕頭市內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省直駐汕單位之間流動的,不屬補助范圍。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dlonghu.gov.cn/)發布。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1.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電子郵箱為LHZP88831114@126.com。
2.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6日。
3.應聘人員網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掃描件:
(1)本人填寫的《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報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本人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4)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聘人員屆時須與龍湖區教育局簽訂承諾書,承諾聘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未按要求在承諾時限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5)汕頭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須出具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4.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龍湖區教育局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如實填寫。
應聘人員應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均可報考。
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專業大類”的(即附件3中代碼為2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專業大類”所含“學科”(即代碼為4位數)或“具體專業”(即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例如,某一崗位的專業要求為“經濟學(A02)”,那么該類所含的學科“理論經濟學(A0201)”或具體專業“西方經濟學(A020104)”等,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例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應聘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應聘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崗位專業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博(碩)士研究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以相近專業報考的,須按要求提供相近專業證明材料。
(三)資格初審
龍湖區教育局負責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并通過短信或郵件方式反饋審核結果。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四)面試方式和時間
1.面試方式
根據防疫要求和單位實際情況,采用線上或線下的面試方式。具體面試方式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通過回答評委提問等形式進行,考評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試后依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同一崗位組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按崗位招聘人數從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入圍體檢人選在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時間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
采取線下面試的,面試前,龍湖區教育局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對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齊的,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采取線上面試的,資格復審在體檢前或考察環節進行。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者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者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五)體檢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龍湖區教育局根據相關規定和文件組織實施。體檢對象不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標準:《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六)考察
經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等方面的情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七)擬聘人選公示和聘用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為公辦學校教師,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六、其他事項
(一)為進一步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在擬招聘名額不變的情況下,本次招聘可根據應聘人員情況合理調劑招聘學科。對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招聘單位可根據報名情況和崗位需求,經區人才辦同意,適當增加招聘人數。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三)引進對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首聘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務年限未滿自行離職的承擔違約責任,退回住房補助、生活補貼和配偶待業期間生活補貼等福利待遇;經協商在汕頭市內流動的,可不退回市給予的住房補助和生活補貼。
(四)遞補事宜。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試合格人選中可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截至擬聘人選公示期滿30日內。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自愿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獲聘人員應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書規定時限內,積極配合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確有特殊情況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可推遲入職時間。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如本人愿意可先到招聘單位實習,并按規定發放實習補助。
(六)本次公開招聘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詢。
七、聯系電話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人事股:0754-88831114。
附件:
1.《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屬下學校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xls
2.《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報名表》.doc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
文章來源:http://www.gdlonghu.gov.cn/lh/gkml/zwgk/tzgg/content/post_1950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