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所屬事業單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事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事務中心是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所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省檢察院信息化建設、檢察技術研究以及經濟案件司法會計檢驗查證和鑒定業務等事務性工作。中心成立于2008年7月,核定編制數為10名,工作地點位于杭州市區。
二、招聘計劃
本次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所屬事業單位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事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條件見附件《2012年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
2、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網站(http://www.zjjcy.gov.cn/“公告通知欄”)。
其中,浙江人事考試網為筆試相關信息的發布平臺,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網站為其他相關信息的發布平臺。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16:00。應聘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10月10日-10月17日。我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
3、網上繳費及確認。時間:2012年10月10日9:00-10月18日24:00。通過網上初審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每個崗位符合條件并已繳費的報考人數低于招聘人數5倍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4、準考證打印。已繳費人員在2012年11月1日-11月3日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時間定于2012年11月4日。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可在2012年11月18日后通過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并由我單位通知相關人員。
2、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相關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員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對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考查內容為綜合能力素質、專業能力和崗位的適應性等。
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并在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網站公布面試結果和入圍人員名單。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四)體檢及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和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檢察院干部人事處或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五、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79號(郵編:310012)
聯系電話:0571-88810180、88810097
監督電話:0571-88810156(省紀委派駐省檢察院紀檢組)
2012年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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