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校(單位)、相關人員:
根據《麗水市教育局關于201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2012年下半年蓮都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級管理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原則。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到市教育局師訓處報名,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認定(相關事宜查詢麗水教育網);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戶籍或人事檔案在蓮都區的人員均可向蓮都區教育局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申請程序
第一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注冊和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第二步進行現場確認,上交所有申請材料;第三步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政策和程序對申請人進行資格認定。
三、網上報名
網報時間為2012年10月9日-16日,逾期將不能進行網報。報名前仔細閱讀《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操作指引》(見附件),報名時,請區分全國統考及非全國統考(原省考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者及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報名入口。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手機填寫全號,座機加區號。申請人應牢記報名時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網絡生成的報名號,以備后續查詢修改使用,遺忘了則不能登錄。
四、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為2012年10月18日-19日下午5:00時止,申請人務必在規定的時間里攜帶通知中規定的各種材料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五、現場確認地點
麗水市蓮都區大眾街197號蓮都區教育局4樓人事監察科。聯系電話:0578-2131763。該確認點只受理戶籍或人事檔案在蓮都區的申請人的申請。
六、現場確認時申請人必須攜帶的材料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一份(從報名系統內用A4紙打印)。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后打印,復印成A3幅面雙面單張)。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的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專科畢業后取得非全日制師范本科畢業文憑的還需帶師范專科文憑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中確定不了是否師范類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非師范類畢業人員還需提供《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復印件。
8、上交與網報電子照片同一底版的二寸照片4張。
七、照片的要求
網報上傳的照片必須是申請人近3個月內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建議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過20kb,照片類型為.jpg格式。同時準備與電子照片同一底版的二寸照片4張,其中兩張粘貼在《申請表》上、1張在現場確認時上交給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背面寫上姓名,以備制作資格證書時使用)、1張粘貼在體檢表上。
八、體檢時間和地點
申請人必須于2012年10月20日當天上午7時前,空腹準時到蓮都區教育局一樓集合,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參加體檢(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九、教育教學能力考試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報名者須參加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體檢。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和在學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節的師范類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規定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測試的內容、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布在《蓮都教育網》通知公告欄中。
十、收費標準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浙價費〔2009〕46號),對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考試的申請人須收取教師資格考試費每人280元。已經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不再組織考試,也不收取考試費用。
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2012年12月3日前結束,認定工作后發放證書。
蓮都區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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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麗水市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操作指引.doc》來源于蓮都教育網,最近更新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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