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資委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23年云南省省級機關統一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要求,現將云南省國資委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階段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3: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14:30至18:00。
地點:云南省國資委705辦公室(昆明市五華區龍井街1號)。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筆試準考證(2份);
2.《報名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及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錄用、調動、任職文件等證明材料);
5.在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單位)工作1年以上經歷證明(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錄用、調動、任職文件等證明材料);
6.現任職務職級任職文件(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任職文件,任現職務的干部任免審批表、任現職級的職級套轉表等證明材料);
7.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
8.符合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證明材料,如:法律職業資格(A證)、會計師、經濟師、審計師等相關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經辦人注明“與原件相一致、經辦人、日期”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凡有關材料不齊、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
(二)資格復審時出現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三)資格復審等后續工作期間,請考生及時關注云南省國資委網站公告信息,務必保持通信工具暢通,如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附件: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聯系人及電話:侯老師、高老師,0871—63605041
2023年6月9日
來源:http://gzw.yn.gov.cn/yngzw/c100048/2023-06/09/content_f0705b2bfebd44c4a7b1158e798f5d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