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是杭州市衛生局所屬的財政適當補助事業單位。因院前急救業務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依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范圍和條件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范圍 | 基本條件 | 學歷及專業要求 |
急救醫師 | 1 | 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與學歷相匹配的實踐操作能力;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 本科學歷,臨床醫學專業,初級及以上職稱,醫院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備規定的執業資格。 |
注: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記錄為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0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人事科(杭州市江干區筧橋鎮明石路德勝東路路口)
3、報名方式:報名者請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個人簡歷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到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郵寄或電話等報名方式報名。報考人數不足招考計劃3倍的職位,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考計劃。
三、考試
1、考試包括筆試、實踐技能測試、面試,各占總成績30%、30%、40%,筆試為相關專業知識。
2、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組織筆試,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合格人員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1:3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數確定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人員對象。
3、筆試、實踐技能測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筆試、實踐技能測試、面試時須隨帶本人身份證。遲到30分鐘以上人員取消筆試、實踐技能測試、面試資格。
四、體檢和考核
在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若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次替補。
五、聘用及公示
經考核合格人員,按擇優原則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本單位內公示七天,在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聯系電話:0571-56036115 0571-56036108
聯系人:楊女士
浙江省杭州市急救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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