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衛生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關于做好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南寧市考點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健康局,市衛健委所屬各單位,駐邕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自治區衛生健康人才與技術服務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桂衛人技〔2023〕24號)要求,為做好2024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南寧市考點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按照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3〕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局關于印發廣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23〕67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系列初、中、高級職稱評審(評價)條件(試行)的通知》(桂職辦〔2023〕28號)有關規定執行。
1.在我市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符合報名條件的,可按規定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⑴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的,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
⑵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
⑶當年發生醫療差錯的;
⑷發生醫療事故未滿2年的;
⑸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的;
⑹自治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2.城市醫師晉升職稱前到基層開展衛生技術服務工作的要求,按照《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城市醫師晉升職稱前到基層開展衛生技術服務工作要求的通知》(桂衛人發〔2019〕7號)和《對<關于調整城市醫師晉升職稱前到基層開展衛生服務工作要求的通知>部分條款的解讀》的規定執行。
3.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城市醫師支援疫情防控可視同到基層開展衛生技術服務工作時間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衛人發〔2022〕1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階段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號)有關精神,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專業技術人員 (2022年12月7日疫情防控政策調整前認定),可提前1年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參加疫情防控經歷可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時間
2023年12月1日-14日期間,考生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www.21wecan.com)(以下簡稱:國家中心官方網站)進行網上預報名,并打印《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二)現場確認時間
2023年12月4日-15日(節假日、雙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現場確認地點
南寧市衛生健康人才與技術服務中心(南寧市興寧區新華路5號衛生大廈8樓會議廳)。
(四)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現場確認所需材料請按《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所需材料清單》(附件2)的要求提供;為提高審核效率,請嚴格按附件2清單的順序排列好,并按報考級別(士、師、中級)進行分類。對于有疑問的材料單列出來并做好明確標記。確認所需材料的復印件請各單位嚴格審核原件后在復印件上寫“與原件相符”并蓋公章,審核人簽名。
(五)現場確認工作安排
1.為做好現場確認工作,請各單位統一收集考生報名材料,嚴格按照時間安排統一進行現場確認。
2.請各縣(市、區)、開發區衛生健康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收集本轄區內縣鄉級醫療衛生機構、民營醫療機構、個體醫療機構及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設醫療機構報名人員的相關報名材料;市衛健委所屬各單位和駐邕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收集本單位報名人員的相關報名材料。
現場確認安排表
確認時間 | 審核單位 |
12月4-5日 | 市衛健委所屬各醫療衛生單位 |
12月6日 | 市衛健委所屬各醫療衛生單位、西鄉塘區衛健局、經開區衛健局、高新區衛健局 |
12月7日 | 市衛健委所屬各醫療衛生單位、邕寧區衛健局、良慶區衛健局、武鳴區衛健局 |
12月8日 | 青秀區衛健局、江南區衛健局、興寧區衛健局、東盟經濟開發區衛健局 |
12月11-12日 | 駐邕區直各醫療衛生單位 |
12月13日 | 橫州市衛健局、賓陽縣衛健局、上林縣衛健局 |
12月14日 | 隆安縣衛健局、馬山縣衛健局 |
12月15日 | 各單位補送材料、考點審核報考數據 |
3.為避免現場審核人員擁擠,請考生將個人報名材料交給本單位或所屬轄區的衛生健康局統一辦理現場審核工作。如因特殊情況需個人辦理現場審核的,請通過微信掃碼預約確認時間。未預約時間的不安排個人現場審核。
微信預約掃碼:
三、繳費方式
現場確認后請考生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網上繳費時間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請考生在此期間完成網上繳納考試費。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四、準考證打印
2024年4月1日-21日期間,考生可登錄國家中心官方網站(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方式及時間
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用紙筆作答和人機對話兩種方式進行考試。其中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其他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在2024年4月13-14日和4月20-21日進行;各專業具體的考試時間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六、其他事宜
(一)申報人學歷或學位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三)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四)自2024年起,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
(五)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及392專業的人員,須提供《執業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注:報考專業需與執業證注冊的執業范圍一致)。屬于二級、三級公立醫院(不含非衛生系統機構)和婦幼保健院的考生,還須提供《廣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基層工作考核卡》(附件3)。符合免下基層開展服務的考生,須提供《廣西醫療機構醫師可不作要求到基層服務審批表》(附件4)。
(六)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必須提供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滿2年的證明。
(七)軍隊衛生人員報名信息中的證件類型為身份證,證件編號為18位身份證號,參加考試時必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文職人員證、士官證、義務兵證將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有效身份證件。軍隊衛生人員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軍隊衛生人員的報名組織工作,師以上單位負責對軍隊衛生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后的報名數據由團級以上單位派干部持介紹信于2024年1月3日-9日期間,到本考點辦理軍隊考生報考數據的交接和考試費用的繳納。
(八)考生填報網上報名信息時,單位名稱嚴格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名稱”填寫。有增掛鄉鎮衛生院牌子的機構,考生在填報單位名稱時可以填寫本單位增掛牌的鄉鎮衛生院名稱,以便統計廣西取得鄉鎮衛生院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信息。如不按要求填寫,影響成績判定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九)對執業證有要求的,執業地點與現工作單位必須一致。執業證書如有變更記錄或更換新證,證書上注冊時間不滿足報考年限的,需提供首次注冊等相關證明材料。
(十)各單位要嚴格審核考生的報名材料,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的,一經查實參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
(十一)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信息可登陸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jw.nanning.gov.cn)查詢。未盡事宜,請咨詢南寧市衛生健康人才與技術服務中心,聯系方式:0771-2613923、2613961、2630909。
附件: 1.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所需材料清單
3.廣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基層工作考核卡
4.廣西醫療機構醫師可不作要求到基層服務審批表
南寧市衛生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12月1日
相關附件下載:
附件2.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現場確認所需材料清單.doc
附件4.廣西醫療機構醫師可不作要求到基層服務審批表.docx
來源:https://wjw.nanning.gov.cn/tzgg/t5783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