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常德考點公告
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24年4月13、14、20、21日舉行。為保證考試順利進行,常德考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方式
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3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4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3、14、20、21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二、考試報名與現場確認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4日。
2.途徑: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www.21wecan.com)(原中國衛生人才網)進入“考試評價-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區,在考生管理平臺進行注冊,網上報名,填寫相關信息。或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小程序(百度、微信、支付寶)進行網上報名。
3.流程:用戶注冊、登錄→基本信息維護(包括上傳基本照片、學歷學位信息維護、微信綁定與關注)→進入網上報名→選擇考試項目→選擇省份→填寫/修改報考信息→確認報名照片→提交信息→生成報名表。考生必須在報名表上留下聯系方式。
4.注意事項:
(1)相同證件號碼只能注冊一次,請使用注冊過的用戶名或證件號碼登錄考生管理平臺。
(2)注冊前請認真閱讀“特別提示”內容,確保填報信息真實準確;注冊成功的用戶在以后年度報考無需再重新注冊,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密碼、密碼找回問題及答案,此為找回密碼的重要方式。
(3)考生注冊后忘記密碼且無法找回的,可在小程序端使用人臉識別功能登錄系統后修改密碼;小程序端人臉識別后仍然無法登錄的,請聯系所在考點考試管理機構。
(4) 注冊后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無法自行修改。
(5)在考生管理平臺完成注冊且綁定個人微信號后,才能選擇考試項目進行報名,一個微信號只能綁定一名考生信息,如解除綁定則無法進行網上報名。
(6)報名信息提交后如發現填寫錯誤,可以撤回信息提交后進行修改,修改后須重新提交報名信息。考生須保證遞交的報名表信息與最終提交信息一致,否則無法進行報名確認。
(7)歷史考生填報的證件類型或證件編號如與上一年度(2023年)不一致,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料,至所在考點申請進行考試成績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以上申請,將默認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2023年)考試成績,無法進行兩年成績的滾動管理。
(二)現場確認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攜帶報名申報表(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所在地審查蓋章)和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所在地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經現場確認后,考生無法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逾期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
1.現場確認地點和時間:
2023年12月2日—15日期間,各報名點根據具體工作安排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初審(周末不進行確認工作),考生現場確認具體事宜可咨詢報名點。
報名點 | 現場確認地點 | 現場確認時間 | 咨詢電話 |
市直 | 常德市衛健委一樓活動室 | 12月11-15日 | 0736-7705021 |
武陵區 | 武陵區衛健局三樓人事股304 | 12月2-15日 | 0736-7269723 |
鼎城區 | 鼎城區衛健局3號樓人事股302 | 12月2-15日 | 0736-7376396 |
桃源縣 | 桃源縣衛生健康局二樓會議室 | 12月2-15日 | 0736-6623224 |
漢壽縣 | 漢壽縣衛健局人事股408 | 12月2-15日 | 0736-2856039 |
澧縣 | 澧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102 | 12月2-15日 | 0736-3245103 |
臨澧縣 | 臨澧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 | 12月2-15日 | 0736-5803052 |
安鄉縣 | 安鄉縣衛健局人事股620 | 12月2-15日 | 0736-4338399 |
石門縣 | 石門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疾控中心406) | 12月2-15日 | 0736-5157329 |
津市市 | 津市市衛健局人事股1519 | 12月2-15日 | 0736-4241577 |
2.現場確認需要提交的材料:詳見《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附件1)。
三、報名條件及相關政策
(一)在常德市內各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或人事檔案托管在本市內人力資源機構)的在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如符合相應的報考條件,均可在常德考點報考。
(二)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1、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醫士(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士職稱;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師職稱。按照《中醫藥法》參加中醫醫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師職稱。
護士(師):按照《護士條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可視同取得護士職稱;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一年,可直接聘任護師職稱。具備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3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5年。均可參加護師資格考試。
藥(技)士: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可參加藥(技)士資格考試。
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均可參加藥(技)師資格考試。
2、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具備相應專業學歷,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主治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公共衛生類別主管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年。
主管護師:具備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
主管藥(技)師: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四)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執行。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六)2024年度報名的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時間算起。
(七)自2024年起,將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將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同時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將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相應專業報名人員請提前做好報考計劃安排。
(八)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2)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嚴格按照衛生技術人員的準入要求、所從事專業工作、醫師資格類別和注冊范圍,選擇相應專業進行申報,禁止跨執業類別報考,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凡報考專業代碼為203、204以及368-374專業的人員,應具有護士執業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護士執業證書,禁止跨執業類別報考。各申報專業對應的醫師資格類別和注冊范圍見《申報專業與醫師資格類別執業范圍對應表》(附件3)。
(九)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的相關專業時,保留2023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兩年內通過四個科目的為考試合格,子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十)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中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送的辦法>的通知)(人杜部發〔2012〕53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箱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可按照屬地化原則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時間的證明。
四、資格審查
(一)個人自審。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各項規定后方能報名(把握不準的可在報考前咨詢考點)。報考人員報名后,打印《考試申報表》,并在“申報人員簽名欄”內簽署本人姓名,進行真實性承諾。
(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所在機構)須對報考人員《考試申報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實,對照相關證明材料嚴格把關,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確保其符合報名參考條件。初審符合條件的,由所在單位在《考試申報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并蓋章,人事檔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機構的報考人員,除所在單位蓋章外,人事代理機構也需要蓋章確認。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資格復核和考試。
(三)資格復核。市衛健委嚴格按照國家、湖南考區考試報名文件的有關要求,認真核對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等相關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考試申報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復核合格”意見并蓋章。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不得參考。
(四)資格復審。市人社局在市衛健委復核的基礎上,對照報考人員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市人社局負責人或經審人須在《考試申報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復審合格”意見并蓋章;審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五、報考繳費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個科目)收取。湖南考區采用網上繳費方式。請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在2024年1月29—2月8日期間完成網上繳費。未按期完成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六、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后,4月1—21日期間,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考生管理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成績發布
1.國家衛健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內在中國衛生人才網公布考試成績,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成績單并妥善保管,逾期無法補打和補辦。合格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由考點分發至各報名考點。
2.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采用計算機統一評分,不接受成績復核申請。
八、溫馨提醒
請各位考生按照常德考點的具體安排,攜帶申報表及相關證件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考點原則上不接受個人來現場確認。注:此公告未盡事宜均以湖南考區正式報名文件為準,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湖南衛生人才網(www.hnyyws.com)。
附件:1.報名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3.申報專業與醫師資格類別執業范圍對應表
常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報名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一、初審材料要求
1.《考試申報表》1份;
2.第一學歷畢業證件、后續學歷畢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4.勞動(聘用)合同或單位相關聘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其它申請人需補充的輔證材料。
二、復核材料要求
1.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后簽字蓋章的《考試申報表》1份;
2.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的學歷初審查驗結果:
(1)2002年(畢業時間)起已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提供在學信網(www.chsi.com.cn)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可免費在學信網網上申請學歷認證報告(相關申請資料準備情況詳見學信網要求),提供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2)2005年6月起畢業的湖南省中專職業學校畢業生,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查詢系統(zcc.hnedu.cn/zzfind/)查詢認證結果頁面。2005年6月前畢業的湖南省中專職業學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提供省教育廳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特別提醒:教育部門核驗未注冊學歷學位證書需要20個工作日,請申請人提前做好準備。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提交資料包括畢業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如畢業證與身份證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請出示戶口本曾用名頁面的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情況說明)等。地址: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3)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
3.報考專業的下一級資格證書復印件。報考專業代碼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專業的,還須提供與報考專業執業類別、注冊范圍相一致的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報護理學(初級師)(專業代碼為203~204)須提交護士資格證書和護士注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報護理學(中級)考試(專業代碼為368~374)須提交護師資格證書和護士注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由單位直接聘任護師后報考中級的,須提供相應聘文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專業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醫師(護士)執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相應合同、聘書(聘文)的原件和復印件或單位相關證明,其上應注明所聘崗位及職稱,下一級資格聘任(從事執業活動)年限不得低于申報條件中規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5.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醫師類需提供變更注冊的醫師執業證書;藥、護、技類由醫院提供現任崗位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其注明的工作崗位須同申報專業一致)。
6.民營醫療機構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供《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的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1.資格初審時,由報考人員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初審后,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核對一致”并簽章。
2.資格復核時,主要對初審查驗結果進行審核,重點對初審單位出具的查詢認證情況和相關證件原件進一步確認,審核完畢后原件退還給報考人員。
所有材料復印件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無簽章無效),《考試申報表》相關欄目還需驗證人簽名負責,嚴格執行“誰審查,誰簽名,誰負責”的審查管理制度。
附件2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一、初級(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101 | 藥學 |
102 | 中藥學 |
103 | 口腔醫學技術 |
104 | 放射醫學技術 |
105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106 | 病理學技術 |
107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108 | 營養 |
109 | 衛生檢驗技術 |
110 | 病案信息技術 |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201 | 藥學 |
202 | 中藥學 |
203 | 護理學 |
204 | 中醫護理學 |
205 | 口腔醫學技術 |
206 | 放射醫學技術 |
207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208 | 病理學技術 |
209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210 | 營養 |
211 | 衛生檢驗技術 |
212 | 心理治療 |
213 | 病案信息技術 |
214 | 輸血技術 |
215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216 | 眼視光技術 |
三、中級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301 | 全科醫學 |
302 | 全科醫學(中醫類) |
303 | 內科學 |
304 | 心血管內科學 |
305 | 呼吸內科學 |
306 | 消化內科學 |
307 | 腎內科學 |
308 | 神經內科學 |
309 | 內分泌學 |
310 | 血液病學 |
311 | 結核病學 |
312 | 傳染病學 |
313 |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
314 | 職業病學 |
315 | 中醫內科學 |
316 | 中西醫結合內科學 |
317 | 普通外科學 |
318 | 骨外科學 |
319 | 胸心外科學 |
320 | 神經外科學 |
321 | 泌尿外科學 |
322 | 小兒外科學 |
323 | 燒傷外科學 |
324 | 整形外科學 |
325 | 中醫外科學 |
326 |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
327 | 中醫肛腸科學 |
328 | 中醫骨傷學 |
329 |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學 |
330 | 婦產科學 |
331 | 中醫婦科學 |
332 | 兒科學 |
333 | 中醫兒科學 |
334 | 眼科學 |
335 | 中醫眼科學 |
336 | 耳鼻咽喉科學 |
337 | 中醫耳鼻喉科學 |
338 | 皮膚與性病學 |
339 |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
340 | 精神病學 |
341 | 腫瘤內科學 |
342 | 腫瘤外科學 |
343 | 腫瘤放射治療學 |
344 | 放射醫學 |
345 | 核醫學 |
346 | 超聲波醫學 |
347 | 麻醉學 |
348 | 康復醫學 |
349 | 推拿(按摩)學 |
350 | 中醫針灸學 |
351 | 病理學 |
352 | 臨床醫學檢驗學 |
353 | 口腔醫學 |
354 | 口腔內科學 |
355 | 口腔頜面外科學 |
356 | 口腔修復學 |
357 | 口腔正畸學 |
358 | 疼痛學 |
359 | 重癥醫學 |
360 | 計劃生育 |
361 | 疾病控制 |
362 | 公共衛生 |
363 | 職業衛生 |
364 | 婦幼保健 |
365 | 健康教育 |
366 | 藥學 |
367 | 中藥學 |
368 | 護理學 |
369 | 內科護理 |
370 | 外科護理 |
371 | 婦產科護理 |
372 | 兒科護理 |
373 | 社區護理 |
374 | 中醫護理 |
375 | 口腔醫學技術 |
376 | 放射醫學技術 |
377 | 核醫學技術 |
378 | 超聲波醫學技術 |
379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380 | 病理學技術 |
381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382 | 營養 |
383 | 理化檢驗技術 |
384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385 | 消毒技術 |
386 | 心理治療 |
387 | 心電學技術 |
388 | 腫瘤放射治療技術 |
389 | 病案信息技術 |
390 | 輸血技術 |
391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392 | 急診醫學 |
393 | 眼視光技術 |
附件3
申報專業與醫師資格類別執業范圍對應表
專業 代碼 | 專業名稱 | 醫師資格 類別 | 執業范圍 | |
301 | 全科醫學 | 臨床 | 全科醫學專業 | |
302 | 全科醫學(中醫類) | 中醫 | 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 | |
303 | 內科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04 | 心血管內科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心電診斷專業 | |
305 | 呼吸內科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06 | 消化內科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07 | 腎內科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08 | 神經內科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09 | 內分泌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10 | 血液病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11 | 結核病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12 | 傳染病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13 |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14 | 職業病學 | 臨床 | 職業病專業 | |
315 | 中醫內科學 | 中醫 | 中醫內科專業 | |
316 | 中西醫結合內科學 | 中醫 | 中西醫結合專業 | |
317 | 普通外科學 | 臨床 | 外科專業 | |
318 | 骨外科學 | 臨床 | 外科專業 | |
319 | 胸心外科學 | 臨床 | 外科專業 | |
320 | 神經外科學 | 臨床 | 外科專業 | |
321 | 泌尿外科學 | 臨床 | 外科專業 | |
322 | 小兒外科學 | 臨床 | 外科專業 | |
323 | 燒傷外科學 | 臨床 | 外科專業 | |
324 | 整形外科學 | 臨床 | 外科專業 | |
325 | 中醫外科學 | 中醫 | 中醫外科專業 | |
326 |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 中醫 | 中西醫結合專業 | |
327 | 中醫肛腸科學 | 中醫 | 中醫外科專業 | |
328 | 中醫骨傷學 | 中醫 | 中醫外科專業 | |
329 |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學 | 中醫 | 中西醫結合專業 | |
330 | 婦產科學 | 臨床 | 婦產科專業 | |
331 | 中醫婦科學 | 中醫 | 中醫婦產科專業 | |
332 | 兒科學 | 臨床 | 兒科專業 | |
333 | 中醫兒科學 | 中醫 | 中醫內科專業 | |
334 | 眼科學 | 臨床 | 眼耳鼻咽喉專業 | |
335 | 中醫眼科學 | 中醫 | 中醫(眼)耳鼻喉專業 | |
336 | 耳鼻咽喉科學 | 臨床 | 眼耳鼻咽喉專業 | |
337 | 中醫耳鼻喉科學 | 中醫 | 中醫(眼)耳鼻喉專業 | |
338 | 皮膚與性病學 | 臨床 | 皮膚病與性病專業 | |
339 |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 中醫 | 中醫外科專業 | |
340 | 精神病學 | 臨床 | 精神衛生專業 | |
341 | 腫瘤內科學 | 臨床 | 內科專業 | |
342 | 腫瘤外科學 | 臨床 | 外科專業 | |
343 | 腫瘤放射治療學 | 臨床 | 醫學影像和放射治療專業 | |
344 | 放射醫學 | 臨床 | 醫學影像和放射治療專業 | |
345 | 核醫學 | 臨床 | 醫學影像和放射治療專業 | |
346 | 超聲波醫學 | 臨床 | 醫學影像和放射治療專業 | |
347 | 麻醉學 | 臨床 | 麻醉專業 | |
348 | 康復醫學 | 臨床 | 康復醫學專業 | |
349 | 推拿(按摩)學 | 中醫 | 中醫針灸推拿專業 | |
350 | 中醫針灸學 | 中醫 | 中醫針灸推拿專業 | |
351 | 病理學 | 臨床 | 醫學檢驗病理專業 | |
352 | 臨床醫學檢驗學 | 臨床 | 醫學檢驗病理專業 | |
353 | 口腔醫學 | 口腔 | 口腔專業 | |
354 | 口腔內科學 | 口腔 | 口腔專業 | |
355 | 口腔頜面外科學 | 口腔 | 口腔專業 | |
356 | 口腔修復學 | 口腔 | 口腔專業 | |
357 | 口腔正畸學 | 口腔 | 口腔專業 | |
358 | 疼痛學 | 臨床 | 內科、外科、麻醉專業 | |
359 | 重癥醫學 | 臨床 | 重癥醫學專業 | |
360 | 計劃生育 | 臨床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 | |
361 | 疾病控制 | 公衛 | 公衛專業 | |
362 | 公共衛生 | 公衛 | 公衛專業 | |
363 | 職業衛生 | 公衛 | 公衛專業 | |
364 | 婦幼保健 | 公衛 | 公衛專業 | |
365 | 健康教育 | 公衛 | 公衛專業 | |
392 | 急診醫學 | 臨床 | 急救醫學專業 |
來源:https://wjw.changde.gov.cn/zhdt/tzgg/content_103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