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廣東考區報考簡章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以下簡稱PETS)是教育部教育考試院主辦、向社會全方位開放,用于測試應試者英語能力的等級水平考試。
報考者不受年齡、職業、學歷、戶口所在地等限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除外),可根據本人掌握英語的實際情況,選考不同的級別,但一次只能報考一個級別。
本考試不接受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報考;嚴禁考生一次考試重復報考同一科目,否則將按違規處理。
一、開考級別及考試時間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2024年上半年PETS報名時間為:2024年1月16日9:00-1月18日16:00。PETS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三、報考手續
(一)報名
1.注冊ETEST通行證賬號。本次PETS報名須使用ETEST通行證賬號。考生在2024年1月10日9:00后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ETEST通行證頁面(https://passport.neea.edu.cn),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照片,取得ETEST通行證。
ETEST通行證賬號在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所有使用ETEST通行證的報名系統中通用。
未注冊考生可登錄https://passport.neea.edu.cn/網站,使用電子郵箱或手機注冊ETEST通行證賬號。如果考生已注冊通行證,在PETS網上報名時無需再次注冊。
2.報名。2024年上半年我省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考生報名時間為2024年1月16日9:00—1月18日16:00。報名考生須在報考時間內使用ETEST通行證賬號,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PETS頁面(http://pets.neea.edu.cn)點擊“在線報名”進行報名。
3.推薦瀏覽器:谷歌、火狐、IE9+、360瀏覽器(選擇極速模式)。
(二)繳費
已報名考生須在報名后24小時內完成繳費,否則本次報名失效,不予保留考位。報名網站支持支付寶及網上銀行(務必使用推薦瀏覽器)進行繳費。
報名時未一次性完成繳費流程的考生可登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名網站,繼續完成繳費(注意考生繳費時間不得超過提交報名后的24小時)。
(三)準考證打印
完成報名及繳費的考生,可自2024年3月20日9時起,登錄PETS報名網站進入“報考信息”頁面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成績與證書
本考試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檔。筆試得分60分及以上為筆試合格,口試得分在3分及以上為口試合格。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自2019年3月考試起,對考生前次單項合格成績進行自動保留。考生相鄰兩次考試的姓名和證件號碼完全一致,且當次參加考試的科目(筆試或口試)與上一次另一科的考試科目(筆試或口試)的成績都合格時,可獲得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核發相應級別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兩次報考不同級別的科目,即使不同級別單項科目均合格也不能獲得合格證書。
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并可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單(pdf格式)。在一次考試中沒有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而只有單項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不再下發筆試或口試單科成績合格證。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須在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向考點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復查工作結束后,復查結果由考點告知考生。
為進一步做好考生服務,方便考生快捷領取《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自2021年3月考試起,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將以電子版證書代替原有紙質版證書,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證書查詢”頁面下載、打印證書,該電子版證書等同以往發放的紙質版證書。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期間,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后可查詢并選擇本次可報考考點,考點可接受的考生數量有限,額滿即止。
(二)考生繳費時間不得超過提交報名后的24小時。
(三)聽力殘疾考生完成報考后可申報筆試聽力部分免考,具體指引見附件。
(四)考生入場時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軍人及武警人員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或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貼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證號碼證明等),并自覺接受考點身份驗證,同時自備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
(五)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入場,筆試當天上午8:45后禁止考生進入考場,口語考試上午9:00后、下午2:00后禁止考生進入口試候考室。
(六)每一級別考試均包括筆試和口試兩部分,筆試和口試分別進行,先筆試后口試。一、二、三級筆試考生須將試題冊封面條形碼粘貼條粘貼至答題卡上規定位置,考生錯貼、漏貼、損毀條形碼粘貼條將按違規處理,筆試和口試成績均無效。
六、考點聯系方式
考點代碼 | 考點名稱 | 地址 | 咨詢電話 |
440110 | 廣州市財經商貿職業學校龍歸校區 | 廣州市白云區廣財路2號 | 020-81763005 |
440115 | 廣州市貿易職業高級中學 | 廣州市越秀區中山六路瑞興新街7號 | 020-83370467 |
440124 | 廣州市南沙區嶺東職業技術學校 | 廣州市南沙區大崗鎮興業路422號 | 020-84999906 |
440148 | 廣州市財經商貿職業學校大坦沙校區 | 廣州市荔灣區珠江橋中東海北路21號 | 020-81763005 |
440170 | 廣州市白云行知職業技術學校同和校區 | 廣州市白云區同和街握山北東街五巷16號 | 020-37386174 |
440187 | 廣州市天河職業高級中學 | 廣州市天河區棠下棠德路121號(棠德花苑內) | 020-37286273 |
440188 | 廣州市旅游商務職業學校 | 廣州市海珠區新滘西路9號 | 020-84263057 |
440189 | 廣州市信息技術職業學校(下塘西校區) | 廣州市越秀區下塘西路41號 | 020-83574832 |
440190 | 廣州理工學院 | 廣州市白云區太和鎮興太三路638號 | 020-87478354 |
440191 |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白云校區) | 廣州市白云區同泰路1111 號(原省旅游學校) | 020-37247710 |
440310 | 深圳市龍崗中等專業學校 | 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清林路219號 | 0755-28924141 |
440322 | 深圳市第一職業技術學校 | 深圳市福田區福中路13號 | 0755-83942925 |
440344 | 深圳市寶安職業技術學校 | 深圳市寶安教育城學子路4號 | 0755-27590357 |
440366 | 深圳市龍崗區第二職業技術學校 | 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橫坪公路269號 | 0755-89383312 |
440377 | 深圳開放大學 | 深圳市羅湖區解放路4006號 | 0755-82116766 |
440388 | 深圳市奮達職業技術學校 | 深圳市寶安區洲石路石巖街道 | 0755-29686442 |
440390 | 深圳市華強職業技術學校 | 深圳市福田區紅荔西路景田南四街1號 | 0755-83904046-425 |
440395 | 深圳市博倫職業技術學校 | 深圳市南山區南博二路28號 | 0755-84354555-8207 |
440399 | 深圳市行知職業技術學校 | 深圳市羅湖區北斗路20號 | 0755-25104655 |
440413 | 珠海市衛生學校 | 珠海市香洲區拱北粵華路210號 | 0756-6296180 |
440503 | 汕頭大學 | 汕頭市大學路243號 | 0754-86502623 |
440514 | 汕頭市林百欣科學技術中等專業學校 | 汕頭市嵩山路69號 | 0754-83960690 |
440520 | 汕頭市鮀濱職業技術學校 | 汕頭市汕樟路35號 | 0754-88557071 |
440605 | 南海開放大學 |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南新三路2號 | 0757-86233058 |
440724 | 臺山市培英職業技術學校 | 廣東省江門臺山市臺城街道辦和平路一巷 | 0750-5521924 |
441501 | 汕尾職業技術學院 | 汕尾市城區文德路 | 0660-3386863 |
441801 | 清遠工貿職業技術學校 | 清遠市東城學府路清遠工貿職業技術學校 | 0763-3930670 |
441910 | 東莞市經濟貿易學校 | 廣東省東莞市莞城街道學院路287號 | 0769-23100823 |
441912 | 東莞理工學校 | 廣東省東莞市橫瀝鎮職教路2號 | 0769-82920368 |
441914 | 東莞市商業學校 | 東莞市東城街道新源路23號 | 0769-22661911 |
441915 | 東莞市電子科技學校 | 東莞市塘廈鎮環市南路2號 | 0769-86050152 |
441920 | 東莞市紡織服裝學校 | 東莞市虎門鎮威遠環島路353 | 0769-85569662 |
442001 | 中山市中等專業學校 | 中山市五桂山職業教育園區中山中專 | 0760-89911017 |
445211 | 揭陽市綜合中等專業學校 | 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漁湖鎮發展大道南段 | 0663-8783490 |
附表:聽力殘疾考生申請PETS聽力免考指引
附表
聽力殘疾考生申請PETS聽力免考指引
一、申請方式及流程
報名參加PETS筆試并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聽力殘疾考生,應于報名成功后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正式書面申請,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審核確認。申請期限為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包括:
1.《聽力殘疾考生報考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附后);
2.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
3.考生本人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如由法定監護人代辦,還應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及聯系方式。
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確認后出具《聽力殘疾考生申請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理便利結果告知書》并發至考生。考生須在考試當天攜帶《告知書》進入考場,作為考試時享受合理便利的憑證。
二、聽力免考考生答題要求
聽力部分免考的考生,聽力部分作答無效。其他考生進行聽力考試期間,聽力免考的考生不得翻看和作答,聽力考試結束后,方可答題。聽力殘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同其他考生。
三、聽力免考的考生分數計算方式
按“考生筆試成績(除聽力部分)×總分值/筆試總分(除聽力部分)”計算。聽力殘疾考生報考_____年____月全國英語等級考試
來源:https://eea.gd.gov.cn/shks/content/post_4326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