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補報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12〕5號)文件精神,決定對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已合格的申請人開展一次網上補報名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報名對象的資格與條件
本次補報名對象僅限于戶籍或人事關系在紹興市范圍、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并已獲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之前2012年秋季認定在網上申報已成功的,由于《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尚未領取的申請人,不必再報名,但須參加現場確認。
二、認定范圍
紹興市教育局負責全市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縣(市、區)教育局負責轄區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
對于戶籍不在當地,但人事檔案掛靠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認定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三、補報名時間安排與現場確認
1.本次網上補報名時間為10月25日至10月30日(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在網上報名、注冊。
2.現場確認時間為11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請申報人員注意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參加現場確認,逾期恕不受理。
3.現場確認地點: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到紹興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紹興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內,市區城西馬臻路89號,紹興中專原校址北面)參加現場確認。聯系人:潘老師,呂老師;聯系電話:88905978、88905960。
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到新昌縣教師進修學校參加現場確認:
聯系人:陳老師、顧老師,電話:86231940、86336128。
四、現場確認所需材料及申請報名注意事項,請詳見附件《補報申請人員仔細閱讀》;《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第8欄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寫。
新昌縣教育體育局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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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2012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補報申請人員仔細閱讀文件.doc》《新昌縣2012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補報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doc》來源于新昌教體局網,最近更新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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