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社工隊伍結構,加強我縣社工隊伍建設,根據《云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云和縣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政辦發〔2012〕28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3名。經考試錄用后由縣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調配到各街道(社區)。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熱心為居民服務,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和服務大局意識;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一年以上社會工作經歷;
3.熟悉有關政策、社區工作與管理等相關專業知識;
4.本縣戶籍、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7年9月30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錄用。具體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2年11月5日至6日,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云和縣人才管理服務處(府前路2號),報名時需填寫《云和民政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報名表》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并于11月8日到云和縣人才管理服務處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及《申論》,筆試時間、地點另定(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筆試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統一參加專業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四)體檢、考察
面試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然后根據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面試合格(面試60分以上為合格)人員中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折算后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計劃未完成的,可在該崗位(專業)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的,按折算后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與用人街道簽訂聘用合同。其社會保險和工資福利待遇與其他社區專職工作者相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1.若報考人數不足,招聘單位及組織招聘部門有權取消或延后此次招考。
2.新聘用人員,在社區服務期限至少三周年。在五年內必須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執業資格證,未取得的,不予繼續聘用。
3.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4.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未盡事宜,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李郁貴聯系電話:5121780)
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云和縣民政局
2012年10月26日
2012年云和縣民政局招聘社區工作者報名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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