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浙江省測繪行業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浙江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受有關招聘單位委托,承辦公開招聘的組織和筆試工作。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和安排如下:一、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
浙江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直屬6家事業單位招聘34個崗位共50人,紹興市城市規劃測繪院招聘2個崗位各1人,平湖市規劃管理處招聘1個崗位1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政策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測繪行業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表》,附件1)。
部分崗位因需要從事野外艱苦環境作業,限定男性應聘。
(二)補充說明
1、關于學歷、學位。尚在國內普通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應聘,其他人員均須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2、關于專業。一般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具有一年以上測繪工作經歷、學歷為測繪相關其他專業的人員,可不受招聘崗位專業要求限制,按照實際從事測繪系列崗位工作經歷(另附相關證明)應聘工作內容相同、相近的崗位。
3、關于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2012年11月15日。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5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至各招聘單位郵箱,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每位報考者限報其中1個崗位。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7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或手機短信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初定于11月下旬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崗位相關的專業性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在網上通知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和要求,并通過電話告知入圍人員。
入圍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以及部分崗位招聘條件相關的戶籍資料、職稱和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有關證明(含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社保交納記錄證明、單位任職證明)等材料。
3、面試
面試形式以結構化面試為主,主要考測應聘者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綜合素質。測繪類、計算機相關專業面試包含專業技術(上機操作能力)測試。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每個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失去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各單位、崗位均一視同仁,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三、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網站(http://www.zjch.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有關市、縣及設有網站的單位,也將按規定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人事處):0571-88824925;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3、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5-85099812;
4、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0570。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各招聘單位(具體聯系方式見招聘崗位表相關欄目)或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人事處咨詢。
電話:0571-88824925(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人事處)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