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麗江市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現將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具有麗江市戶籍;
(二)持有麗江市有效期內居住證;
(三)麗江市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25屆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
(四)麗江市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屆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
(五)駐滇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六)持有麗江市公安機關簽發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麗江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上述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本省申請人相同。
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申請人員,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三)身體條件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見附件1)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可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教育教學能力
教育教學能力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頒發的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s://ntce.neea.edu.cn查詢)。
2.納入中小學教師資格免試認定改革范圍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學校組織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3.麗江市內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三、認定機構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麗江市教育體育局認定。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四、網上報名時間
上半年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4月14日9:00至4月30日14:00;
上半年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6月13日9:00至6月27日14:00;
下半年網上報名時間:9月18日9:00至9月30日14:00。
五、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一)麗江市教育體育局認定人員(即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上半年第一次現場確認時間為4月14日至4月30日,上午8:40—11:20,下午14:3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除外);上半年第二次現場確認時間為6月13日—6月27日,上午8:40—11:20,下午14:3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除外);下半年現場確認時間為9月18日至9月30日,上午8:40—11:20,下午14:3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確認地點為麗江師范學院校務管理中心304。咨詢電話0888-3196085。公告發布網址http://www.lijiang.gov.cn或者http://www.lj-edu.cn
(二)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認定流程見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的縣(區)教育體育局認定公告,各區縣咨詢電話及公告發布網址見下表:
(三)麗江師范學院2025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以在古城區現場確認,也可以在第二次網報后選擇在校內現場確認。校內現場確認時間為6月13日—6月27日,上午8:40—11:20,下午14:3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除外);確認地點:麗江師范學院校務管理中心304。
六、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認定報名。報名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相應現場審核確認點。
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根據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證件照片(與體檢表上的照片同版)。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可在戶籍所在地或現就讀學校所在地認定。非應屆在讀生在教師資格認定網報中,“是否在校生”選項選擇“非應屆在讀研究生或專升本學生”,可在認定報名中同步學籍信息,并添加已經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學歷認定教師資格。
(二)現場確認
網上申報完成后,申請人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布的認定公告,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明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駐滇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港澳臺居民提供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學歷證明
(1)經報名系統比對核驗通過的,可不提交;對于報名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幼師、中師等中職學歷需提交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云南省內中職畢業生可在云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申請),申請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2)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3.體檢合格證明
麗江市教育體育局認定人員(即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要求在麗江市醫院體檢中心、古城區醫院體檢中心、玉龍縣醫院體檢中心三個醫院中任選一家進行體檢,并提供《云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原件(見附件2)。
要求:(1)體檢結論簽署“合格”且有體檢醫院意見并加蓋公章(或鋼印);(2)在體檢表首頁相片處粘貼本人一寸照片,并加蓋醫院公章(或鋼印)。
體檢報告僅限當次認定有效。
其他各區(縣)體檢要求以各認定機構公布的公告要求為準。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經系統比對核驗通過的,可不提交;系統未核驗到的,需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證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與本次網報上傳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6.教育教學能力條件材料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系統比對核驗,無需申請人現場提交。
麗江市內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現場確認時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完整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的公章)。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須提交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8.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無犯罪記錄核查
麗江市教育體育局認定人員(即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前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開具無犯罪記錄查詢函的人員,請到麗江師范學院校務管理中心304領取,咨詢電話0888-3196085。
現場確認時須上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否則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各認定機構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系統無法核驗的材料復印存檔,作出是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決定,并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領取時間,請申請人查閱各認定機構發布的相關通知。
七、其他事項
(一)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
(二)申請人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由此導致的后果、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三)根據規定,申請人每個自然年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四)申請人須如實簽署“個人承諾書”,承諾事項如與事實不符,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由申請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麗江市教育體育局
2025年4月3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1KV_8ZR4HsWKn7chpS0r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