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甸縣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昭通市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及工作安排,現將魯甸縣2025年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具有魯甸縣戶籍;
(二)持有魯甸縣有效期內的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
(三)魯甸縣戶籍就讀于昭通市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2025屆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
(四)魯甸縣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屆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
(五)持有魯甸縣公安機關簽發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昭通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上述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魯甸縣戶籍申請人相同;
(六)駐魯甸縣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申請人員,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標準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者應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三)普通話標準
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不低于二級甲等。
(四)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及《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要求,在魯甸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可的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體檢合格。
(五)考試成績要求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查詢)。
(六)免試認定
云南省內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以上申請人員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交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學習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完整成績單,教育實習鑒定表,師范生證明)原件;
自2021年起,納入中小學教師資格免試認定改革范圍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學校組織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三、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網報時間
上半年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4月14日9:00至4月30日17:00;
上半年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6月13日9:00至6月27日17:00;
下半年網上報名時間:9月18日9:00至9月30日17:00。
2.報名網址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認定報名。報名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相應現場審核確認點。
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根據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證件照片(與教師資格證書及體檢表上的照片同版)。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可在戶籍所在地或現就讀學校所在地認定。非應屆在讀生在教師資格認定網報中,“是否在校生”選項選擇“非應屆在讀研究生或專升本學生”,可在認定報名中同步學籍信息,并添加已經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學歷認定教師資格。
(二)現場確認
網上申報完成后,申請人應及時查閱認定機構發布的認定公告,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2025年應屆畢業生現場確認環節等事項,由畢業生所在學校統一安排。
1.辦理方式及流程圖
本次現場確認將采取教師資格證認定“一件事”方式進行高效集中辦理,魯甸縣政務服務中心將在魯甸縣中醫院設置現場審核窗口,申請人直接到縣中醫院“教資審核窗口”處提交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復印戶主及本人頁)及白底照片一張,審核通過的同時現場領取體檢表,在引導人員的指引下通過“教資認定綠色通道”進行體檢,體檢結果由醫院統一推送,申請人體檢完即可離開。“一站式”辦理為您節約寶貴時間。制證完成后您可到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綜合窗口領取,如您不便親自領取,可采用郵寄方式送達,體檢及郵寄費用自理。(為方便辦理,本次教師資格證認定“一件事”選取魯甸縣中醫院為試點合作醫院,如您不便到魯甸縣中醫院體檢,可自行在其他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體檢(體檢結論必須署名合格或不合格)并到魯甸縣中醫院教資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2.現場提交材料時間
2025年上半年第一次現場提交材料時間:4月25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節假日及周末除外);上半年第二次現場提交材料時間:6月23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節假日及周末除外);下半年現場提交材料時間:9月25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節假日及周末除外)。
3.現場提交材料地點:魯甸縣中醫院二樓針灸科門診(門診二樓右側電梯正對面)
4.咨詢電話:0870-3018018(咨詢時間8:30-11:30;14:30-17:30)
5.現場確認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1)戶籍證明
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以及復印件;駐滇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港澳臺居民提供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證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與本次網報上傳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3)學歷證明
①經報名系統比對核驗通過的,可不提交;對于報名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幼師、中師等中職學歷需提交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云南省內中職畢業生可在云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申請),申請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②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4)體檢
申請人提交《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一份(見附件1,可自行下載雙面打印或到現場領取),體檢結論須有醫生簽署“合格或不合格”,其他描述性結論不認可,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章,體檢表僅限當次認定有效。為使申請人體檢順利進行,建議空腹參與體檢,體檢時間建議與現場確認時間一致。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經系統比對核驗通過的,可不提交;系統未核驗到的,需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以及復印件。
(6)教育教學能力條件材料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系統比對核驗,無需申請人現場提交。
云南省內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現場確認時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完整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的公章)。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須提交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三)無犯罪記錄核查
魯甸縣戶籍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核查;魯甸縣外戶籍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由本人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核查。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港澳居民可通過認定機構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用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在現場確認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可在相應網站查詢認定結果。
2020年開始,網報系統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 https://www.jszg.edu.cn中“常見問題”第4條)。
四、認定機構
(一)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的認定機構(魯甸縣教育體育局)認定;
(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昭通市教育體育局認定。但現場確認時,申請人需到戶籍或居住地的認定機構進行現場確認(魯甸縣教育體育局只負責現場確認和證書發放)。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須按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由此導致的后果、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二)根據規定,申請人每個自然年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三)申請人須如實簽署“個人承諾書”,承諾事項如與事實不符,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由申請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申報人須材料齊全才能參與現場確認,材料未齊擅自體檢者,責任自負。
附件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附件二: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
魯甸縣教育體育局
2025年4月3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92CrdxilsgyPANrh8Ows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