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甸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魯甸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6個崗位48人(詳見附件1)。
二、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待遇保障主要包括工資和“五險一金”。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和層級晉升管理的薪酬制度。工資待遇實行層級化管理,按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分別計發。試用期間(3個月)領基礎工資,9個月的實習期,實習期領基礎工資、文憑工資、績效工資(購買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滿一年轉正按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執行,購買五險一金。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范圍:勤務類18周歲至30周歲(2007年4月至1995年4月之間出生),研究生以上學歷可放寬到35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無色盲、無紋身、無口吃。
5.文職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勤務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責任心強,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安排。
8.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以下人員
1.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人員或英雄模范。
4.兩地分居民警職工的配偶。
5.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因違規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影響期未滿的。
9.曾被魯甸縣公安機關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辭職未滿90天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患有嚴重心腦血管等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2.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通過報名和資格審查方可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1.時間:2025年4月11日至4月24日,8∶30-17∶30。
2.地點:魯甸縣公安局政工室(輔警辦:魯甸縣政通路22號3010辦公室)。
3.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允許代報,不接受電話或郵寄材料報名,應聘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
4.注意事項
①本次招聘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②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身份證、畢業證(畢業證遺失的出具原學校相關畢業證明)、6個月內下載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個人征信報告(簡版)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證件照1張(紅底或藍底,背后寫上個人姓名)。
③請各位考生自行下載并打印《魯甸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2),認真閱讀后簽字。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進行,總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內容包括:①《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③時事政治;④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時間:2025年4月26日,上午08∶30-10∶00。
地點:魯甸縣公安局七樓會議室。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要求執行,具體包括:縱跳摸高(男子2.65米、女子2.30米);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中,應急突處崗1000米跑合格標準為3分55秒。體能測評項目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詳見附件3)。
時間:2025年X月XX日(待定),上午09:00,下午14:30。
地點:1.昭通戰訓基地田徑場(魯甸縣茨院鄉板板房村茨院高速公路收費站前100米,位置搜索“昭通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2.魯甸縣文屏鎮聯合小學體育場。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成績現場公布。
時間:2025年X月XX日(待定),上午09:00開始。
地點:魯甸縣公安局六樓視頻會議室。
(五)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即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由魯甸縣公安局統一組織在昭通市第三人民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若未按時間規定到達體檢地點,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男性紋眉、紋眼線、紋唇,不合格;瘢痕體質,面頸部長徑超過3cm或影響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響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七)政治考察
體檢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考察。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執行。
(八)遞補
體檢、政治考察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若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行遞補。
(九)公示
根據招聘程序的選拔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魯甸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魯甸警方”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試用
公示結束,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試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招聘期間,相關信息統一在魯甸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魯甸警方”上發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考生在招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核實,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所有環節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場地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視為自動棄權,取消資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考生應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資料、參與后續工作的,視為個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
(六)考生隱瞞嚴重心腦血管等身體疾病或癲癇癥史、精神病史、癔癥史、夜游癥、嚴重的神經官能癥(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情況的,一經核實,立即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魯甸縣公安局督察審計大隊、機關紀委參與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魯甸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70—8126555轉3731。
魯甸縣公安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1.附件1魯甸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 .xlsx
2.附件2魯甸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docx
3.附件3魯甸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測試項目及標準.docx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zJssmpJ1cPb73TEK2ve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