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東平縣招用支教人員簡章》有關規定和要求,經過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已確定擬招用人員,現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1月7日-11月13日)。如對擬招用人員有異議,可從本公示之日起,在7天之內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監督電話:0538—2830076。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招用人員,于11月14日上午9:00到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報到證),選擇工作崗位并領取招用通知書。
東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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