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質監系統檢驗檢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質量檢驗、計量檢定、特種設備檢測等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單位簡介
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研究院是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差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國家質監總局及省質監局批準,設在本院的有“國家海洋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船舶舾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籌)”、“浙江省海洋水產品質量檢驗中心”等2個國家級、6個省級檢測實驗室和一個院士工作站。主要承擔食品及海洋水產品、船舶材料及配件、消防設施、電機電器、石油產品等產品質量檢測和計量檢定、校準。
舟山市特種設備檢測院是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自收自支,機構規格為正科級。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進行的具有法定性質的第三方公證性技術機構。主要承擔全市范圍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及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以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工作。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6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計劃中所列條件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相關證明、資歷等時間的計算截止至2012年11月21日。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2年11月30日、12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報名地點: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處(定海新城千島路257號行政樓4樓403室,電話:0580-2080558)。
報考人員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崗位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戶籍證明等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有應聘人員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張及《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職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經過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發放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時間、方式與內容
考試工作由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實施,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內容為質量技術監督基礎知識和相關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具體事項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標準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http://www.zszl.gov.cn)。
其中,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平臺。
八、公示及聘用
(一)經考察合格人員,按職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浙江省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登記表》,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3年 8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遞補。
(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反映,以便及時酌情糾正。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80558 ,監督電話:0580-2080578。
附件1: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需求計劃表
舟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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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于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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