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根據洛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洛編【2012】14號文件精神,經偃師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30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文件精神,現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錄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在偃師市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市監察局的監督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衛生局、監察局、編辦組織實施。成立偃師市招錄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原鋒任組長,成員由人社、衛生、監察、編辦部門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人社局局長郭彥森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招錄辦法
招錄工作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市人社、衛生、編辦部門共同組織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專家評委進行測試。市監察局全程監督招錄過程。
三、招錄原則
招錄工作堅持“公開、公正、透明、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擇優錄用。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招聘計劃和報考對象
招聘數量:30名。其中:臨床醫療20名,護理10名。
報考對象:2012年及以前畢業的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中專及以上醫學類畢業生。
五、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衛生事業。
(二)報考臨床醫療專業,須具備臨床醫療、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學影像診斷、預防醫學、公共事業管理(衛生方向)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護理專業,須具備護理類中專及以上學歷。
(三)截至2012年9月1日,本科畢業生、大專、中專畢業生3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四)身體健康,符合體檢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六、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偃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偃師賓館西隔壁)。聯系電話:0379-67728433
(三)報名辦法:
報名時報考者需提供填寫完整的報名表(一式兩份、貼照片)(見附表1),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1)有效身份證;
(2)畢業證;
(3)就業報到證;
(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
(5)已就業人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符合加分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除以上材料外,還應現場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學生村干部”自行下載并填寫《河南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證明》(截止時間:2012年10月31日)(附件2)。
(2) “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交《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所需表格請登陸偃師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郵箱ysgwsz@163.com下載,郵箱密碼67728433。
(四)資格審查:由偃師市人社局、偃師市衛生局、偃師市紀檢監察部門三方共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結束后,將于偃師市人社局網站(偃師人才網)公布各專業報考人數,凡報考人數達不到所報考專業招錄計劃人數3倍以上的,按比例核減該專業招聘計劃。
考生于12月13日、14日到偃師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領取準考證。
七、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由偃師市人社局牽頭,會同衛生局、監察局、編辦統一實施。
(一)筆試
報考臨床醫療專業的筆試科目為臨床醫學專業基礎知識(解剖、生理、診斷),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知識80分,衛生行業法律法規知識20分。報考護理專業的筆試科目為護理專業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知識80分,衛生行業法律法規知識2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缺考或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滿2年以上的考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干部”憑有關省轄市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三支一扶”大學生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及期滿考核證明材料),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政策。加分材料須在報名時提供,未按規定提供加分材料者不得享受加分。對于弄虛作假享受加分優惠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筆試總成績=筆試卷面分數+加分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公布為準。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錄用職位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以偃師市人社局網站(偃師人才網)發布的公告為準。
(三)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
考生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小數。
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學歷層次、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和擬聘用人選。
八、體檢
根據聘用職位和聘用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由偃師市衛生、監察、編辦、人社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政審與聘用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偃師市人社、衛生、監察、編辦等部門對其進行綜合審查,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在適當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十、缺額替補辦法
體檢、政審結束后,如出現崗位空缺,從相同專業未入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十一、安置及待遇
新聘用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資待遇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十二、招錄工作紀律
招錄工作在偃師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的指導下,在偃師市監察局的監督下,嚴格按照招錄條件和程序進行,嚴禁私自放寬條件、簡化程序;專家評委應按照評分標準,客觀、公正地對考生進行評價,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未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招錄的,除取消考生錄用資格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招錄責任人必要的紀律處分。
偃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偃 師 市 衛 生 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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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證明.doc》和《偃師市2012年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專技人員報名表.xls》來源于鄭州人事人才網,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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