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你局《關于錄用林真真等7位同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函》(泉交委函〔2012〕188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關于下達二○一二年上半年政府系統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計劃的通知》(閩人發〔2012〕31號)以及《關于印發<福建省2012年度春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人發〔2012〕36號)文件精神,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合格,批準錄用林真真等7名同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具體名單如下:
泉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林真真、林東賢、謝小芳
樊黎陽、陳燕如、唐 楠、葉青
泉州市公務員局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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