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專業成績認定及錄取原則
1、對各省、市、自治區有統一組織藝術類統考或聯考的藝術類專業,專業成績認可其統考或聯考成績,錄取時實行文化成績上線,按專業成績的高低擇優錄??;如各省、市、自治區沒有統一組織統考或聯考的藝術類專業,專業考試成績認可其他本科院校(含第三批本科院校)在該省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錄取時實行專業考試成績上線,按文化成績的高低擇優錄??;
2、云南省藝術類音樂學專業、設計類和美術類專業成績認可云南省統考成績,舞蹈類專業成績認可云南藝術學院、云南師范大學或云南民族大學單獨組織的舞蹈類專業考試成績;
3、如學院錄取原則與少數省、市、自治區的投檔原則或錄取政策有沖突時,以該省的錄取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