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并經化州市組織和人事部門同意,化州市紀委監察局現向全市選調公務員,從事紀檢監察工作。具體選調工作如下:
一、選調原則和辦法: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統一組織、集中考試、擇優錄取的辦法,由市紀委監察局組織實施。
二、選調范圍:化州市市直機關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
三、選調名額:4名。
四、選調崗位: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組科員。
五、選調條件:
1.政治堅定,品德高尚,堅持原則,清正廉潔,團結同志,無不良表現。
2.年齡38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3.現職為正股長以下(含正股長),且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有一定的電腦操作能力,能熟練運用“Word”和“Excel”進行編輯和排版以及具有電子郵件(E-mail)收發的能力。
5.有紀檢監察工作經驗或會計、審計、法律、文秘、計算機等專業資格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6、身體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②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選調程序
1、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1月21日。報名地點:化州市紀委監察局干部室(市委辦公樓四樓東445室),聯系電話:7366808。
2、報名及資格審核。報名時需攜帶2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專業資格證、發表作品的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簡歷等,并填寫報名信息表。
報名結束后,由市紀委監察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準予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查實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并對其作出嚴肅處理。如符合資格條件人選不足1比3的比例,選調名額相應遞減。
3、考試錄用。分為筆試、電腦操作測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試用、錄用等八個環節。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黨政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及黨政機關公文寫作能力,筆試成績為100分。筆試閱卷結束后,按選調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擬定12名人選進行電腦操作測試及面試。
電腦操作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Word”和“Excel”進行編輯、排版以及利用電子郵件(E-mail)收發的能力。測試時間為60分鐘。電腦操作成績滿分為10分。
面試:面試采用綜合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報考動機與任職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為100分。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再加上電腦操作分合成總成績。按選調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擬定8名選調對象進行考察。
考察:對擬選調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
市紀委常委會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并按選調名額1:1的比例擬定4名選調對象進行體檢。
體檢:組織擬選調對象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缺額,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公示: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不符合選調條件的,遞補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進行公示。
試用:對公示合格人員實行為期半年的試用,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在原單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正常晉升職務、工資不受影響。
錄用:試用期滿后,經考核表現較好、符合崗位素質要求的,由市紀委監察局提出擬選調意見,按干部管理權限及公務員調動要求及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表現較差、達不到崗位素質要求,或有不良表現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相關事項
選調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和公眾的監督。
凡參與選調工作的監考人員、面試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有關的選調程序和考務工作紀律,并實行公務回避。
本簡章由市紀委監察局負責解釋。
中共化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化 州 市 監 察 局
2013年1月5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公務員選調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