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宣恩縣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發揮教學教研的引領作用,進一步推進教育系統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構建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機制,宣恩縣教育局研究并報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遴選縣教研室主任。
一、遴選原則和范圍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
(二)在全縣教育系統公辦學校和教育機構在職在編教師中公開遴選。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遵守法律法規和工作制度,熱愛教育事業,熟悉基礎教育教學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具備領導學校教學研究的水平和能力,具有良好品行、職業道德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遴選: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
2、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
3、近三年中因身體原因請假超過3個月的。
(二)資格條件
年齡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學歷專科或在職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含取得資格未聘人員);中小學教師資格證;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或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教育教學綜合表彰;在省級及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發表過教學專業論文或參加教研部門組織的教學論文評比獲省級及以上獎勵;擔任班主任工作兩年以上;擔任中學(縣直學校)教務、政教(教科)主任或鄉鎮中心小學副校長(小學副校長)及以上職務或教育局二級單位、股室副職及以上職務三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任職);。
2012年8月已公開競聘上的縣民族中學、縣實驗小學校長不參加本次遴選。
三、 報名方式
縣教育局在宣恩教育信息網、中國宣恩網發布公開競聘公告,同時通過在學校張貼公告的辦法,廣泛宣傳,全面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和公開。
1、自我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13年2月17日(古歷正月初八)—2月24日前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填寫《報名表》。符合競聘條件的教育局任命的校長必須報名。
2、組織推薦。自我推薦結束后,若報名人數不足3人,進行組織推薦。由教育局人事股根據報考條件,推薦5名候選人,通知候選人2013年2月25日(古歷正月十六)提交報名材料,填寫《報名表》。
報名提交個人信息材料,內容包括: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相關的職務任職文件(證明)復印件1份;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證明和縣以上教育教學綜合表彰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教學論文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3、資格審查
由教育局組織資格審查小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電話通知本人參加遴選考試。
五、遴選方式
遴選采取面試和考核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其中面試60分,考核40分。按照總分錄用崗位第一名,若總分相等,錄用考核成績高者。
1、面試:候選人全部參加面試。面試形式為抽題演講和評委提問。演講準備時間10分鐘,演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 評委提問為現場問答,思考時間2分鐘,回答問題不超過3分鐘。
面試考官7名,記分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其余5個考官的平均分,現場公布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人。
2、考核:對面試成績前3名候選人,由教育局、人事局組織考核組考核,考核采取領導測評、群眾測評和綜合考評的方式。滿分40分,其中領導測評滿分10分,群眾測評滿分10分,綜合考評分20分。綜合考評評分表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制定,接受縣紀委監察局監督,考核結果由縣人社、縣教育局聯合審核。
考核結束當天,公布考核分和總分。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時間
2013年2月下旬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在宣恩教育信息網網站和教育局信息公開欄公布擬聘人員名單(崗位總分第一名)。
2、聘用
公示期滿后,縣教育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編辦、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簽訂三年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本次遴選縣教研室主任工作,在縣紀委監察局的監督下,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委組織部、縣編辦共同組織實施。
宣恩縣教育局
二0一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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