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委組織部、南平市公務員局將在近期組織南平市屬事業單位春季公開招聘工作,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68名(黨群部門所屬事業單位12名、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256名)。南平市所轄10個縣(市、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52名,委托組織這場筆試。以上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條件詳見《2013年春季南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和其它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7年2月18日至1995年2月18日期間出生)。若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
6、各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以公告為準,其中未注明戶籍要求的,指面向全國;要求面向福建省或南平市的,指2013年2月18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或南平市人員或生源。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其他要求
1、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含碩士)以上學位的臺灣學生,可報考符合招聘條件的所有崗位。
2、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3、國內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2013年福建省內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省生源應屆畢業生。均可報考面向本省的崗位。
5、招聘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持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
7、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3年2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zp.fjkl.gov.cn)進行報名、繳費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人員于2月18日—2月27日登錄上述網站,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規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片,并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人民幣80元。報名系統于2月27日24時關閉。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多崗位報名產生的費用不予退還)。
報考人員通過指定的建設銀行龍卡支付報名費(考生應在報名前先辦理開通網上支付功能。具體業務可咨詢: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
(二)資格初審:初審工作將于2月18日—2月27日進行。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資格初審,按管理權限分別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負責或委托招聘單位進行;縣(市、區)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資格初審,按管理權限由其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兩個工作日之內,登錄上述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待報名結束后網絡銀行將自動退還報名費。
(三)下載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3年3月13日至15日登錄上述報考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者未及時提交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不能參加筆試也不退還報名費。
三、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開考比例
——研究生學歷崗位,市及縣(市、區)事業單位和學校(院)報名人數達1:1開考。
——本科以上學歷崗位,市屬事業單位和學校(院)報名人數達1:2開考;縣(市、區)事業單位和學校報名人數達1:1開考。
——大專學歷崗位,市屬事業單位和學校(院)報名人數達1:3開考;縣(市、區)事業單位和學校報名人數達1:2開考。
——中專學歷崗位,市及縣(市、區)事業單位和學校報名人數達1:3開考。
各招聘崗位報名人數低于開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該招聘崗位,該職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同一崗位有招聘2人以上的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開考比例要求的按報名人數情況,相應核減該招聘崗位數。
2、科目和時間
(1)筆試《綜合基礎知識A卷》(客觀題和寫作)的崗位: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外語、哲學、法學等文科類和專業不限的崗位。筆試時間為3月16日9:00至11:30。
(2)筆試《綜合基礎知識》(客觀題)的崗位:①土建類、水利類和電氣、機械、工程類及相關專業;②經濟學、管理學類、測繪類、藝術設計、表演藝術類、體育學類及相關專業;③化學、環境生態類、動物醫學類、農學類及相關專業。筆試時間為3月16日9:00至11:00。
(3)筆試《專業知識》(客觀題)的崗位:①臨床醫學及相關專業;②預防醫學、醫學檢驗、中醫學、藥學相關專業;③護理相關專業;④會計與審計相關專業;⑤計算機及相關專業;⑥森林資源類相關專業。筆試內容分別為相應的臨床醫學、醫學基礎、護理、會計、計算機、森林資源的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3月16日14:30至16:30。
3、筆試地點
本次筆試地點設在南平市區,具體考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詳細標明。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需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
4、加分
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關規定,將為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專門崗位的人員不予加分)、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審核辦理加分。統一筆試加分手續辦理時間為2013年3月25日至3月29日。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請到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加分手續,逾期不予辦理。有關具體事項將在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公告欄上發布。
5、成績查詢。
報考南平市屬事業單位的考生、可在4月10日后登錄南平市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nprs.gov.cn)、南平人才網(>http://www.nprc.com.cn)查詢;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考生,可登錄當地公務員局網站(網址附后)查詢。
6、劃定成績合格線
市屬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成績的合格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劃定,考生可在4月10日后通過上述網站查詢。縣、市、區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并在當地人事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形式
(1)筆試《綜合基礎知識A卷》、《專業知識》的考生實行結構化面試(不含教學崗位)。
(2)筆試《綜合基礎知識》的崗位實行專業面試,采取專業知識測試和回答專業問題方式進行(不含教學崗位)。
(3)教學崗位的,根據其專業實行片段教學、才藝展示、技能操作方式進行。
2、面試的組織
面試工作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其中教育、衛生等崗位的面試,有條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做好指導和監管工作。
3、面試人選的確定
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上線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所報考市、縣(市、區)公務員局網站及人才網站上公布。在此期間,請考生關注相關網站并確保手機暢通,以方便招聘單位聯系。
4、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供招聘崗位規定資格條件的相關材料,如畢業(學位)證、準考證、報到證、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等。若招考崗位有要求工作經歷的,還應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不得參加面試。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6、其它事項
參加面試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在面試2天前負責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在職位規定面試時間前2天如未接到面試電話通知應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進入面試人員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產生空額的,應在面試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單位確認,并報經同級公務員局主管部門同意后,在報考該崗位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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