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衛生局、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省直有關廳(局)、單位:
根據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第74號)及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3〕1號)精神,為保證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并取得相應中專以上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報名程序
(一)網上申報:考生須在2013年1月30日起至2月25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個人相片必須上傳)。網上報名申報表中考區填寫“福建”,考點填寫為報名人員所在地市,省屬、中直在榕單位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的考生考點填寫為“省屬”。
(二)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地審查:考生自行打印《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并蓋章。
(三)現場確認:考生攜帶報名應提交的材料(含證明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省屬報名點設在省衛生人才服務中心(省衛生廳大院9號樓),現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2月25日-26日。各設區市的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由各地自行確定,考生可向各設區市衛生局咨詢詳情。全省網上報名確認工作在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
申請人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學校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到學校所在地的考點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申請人為非應屆畢業生的,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
三、材料要求
(一)考生進行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印章):
1、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近6個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3張;
4、本人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報名費繳納: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另行通知。
四、其他說明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仍采用紙筆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及時間 | |
專業實務 | 5月18日 | 9:00-11:30 |
實踐能力 | 14:00-16:30 |
(二)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三)(三)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居民符合文件規定和《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或者內地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五、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按照有關要求,建立健全考務管理工作規程和制度,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落實責任制,切實做好保密工作,嚴防泄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福建省衛生廳,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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