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是否納入編制范圍內?
答: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安徽先鋒網統一發布的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招聘的人員均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
2.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外省市戶籍的人員能否報考?
答:打破地域、戶籍等限制,全國各地凡符合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3.正式在編的工作人員能否報考省直事業單位?
答:凡符合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報考資格條件的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可以報考省直事業單位。在資格復審時,上述人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4.省直事業單位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資格條件中對于相近、相關專業如何把握?
答:由省直各招聘單位依據崗位專業需求,參照專業(學科)指導目錄或商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具體掌握。考生可直接咨詢省直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聯系電話見招聘計劃表)。
5.省直事業單位各招聘崗位的學歷要求如何界定?
答:“本科(學士)”僅限于具有本科學歷且取得學士學位的人員;“本科(學士)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學歷且取得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研究生(碩士)”指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碩士”指僅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其他學歷學位的界定同上。上述學歷均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
凡在中央黨校、省委黨校兩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內班和函授班)畢業的學員,依據有關規定承認其等同于國民教育體系相當的學歷。
6.具有香港、澳門大學學歷或國外學歷的人員能否報考?
答:具有香港、澳門大學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但學歷必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首先要具有經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上述人員同時須符合公告規定及崗位要求的其他報考資格條件。報考者可上網(網址:www.cscse.edu.cn)查詢學歷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省直事業單位各招聘崗位年齡條件中的“××周歲以下”,是否包含××周歲在內?應如何計算?
答:舉例說明:25周歲以下,包含25周歲在內,周歲計算以“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為準。其他年齡表述依此類推。
8.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要求“具有兩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時間應如何計算?
答:是指報考者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具有兩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2011年7月31日前畢業且畢業后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或雖為今年7月31日前畢業、但曾經有過兩年以上工作經歷者(如大學畢業后參加工作,后又讀研究生),符合此報考條件。其他工作年限要求依此類推。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相關證明。
9.省直事業單位部分崗位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對“應屆畢業生”如何理解?
答:這里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各類院校學歷證書的畢業生。
10.退役士兵,尚未辦理戶口入戶手續,無身份證,如何報考?
答:退役士兵可以身份證號報名,在考前如仍未取得有效身份證件的,可持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11.報考人員身份證遺失,新證尚未辦理,應如何報名?
答:上述人員可先以本人原有的身份證號報名,于考前及時辦理有效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或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標準格式并貼有本人照片、蓋有戶籍印章的戶籍證明參加考試。對其他類似無身份證情形,可照此辦理。
12. 哪類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
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上述人員可于2013年3月30日至4月1日期間,到省人事考試院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與太湖路交口恒生陽光城8號寫字樓四樓)。辦理減免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13.對“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如何認定?
答:“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經我省統一組織、在基層服務兩年以上、考核稱職(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 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等人員。
屬報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名資格復審時,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14.報考省直事業單位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有何優惠政策?
答: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報考省直事業單位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程序申報審核后其統考筆試成績增加2分。
15.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低于3:1的,是否開考?
答: 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數。上述報考人員如符合省直事業單位非定向招聘崗位的報考資格條件,可在規定的時間按要求辦理有關改報名手續。
16.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發布后,報考人員如何咨詢?
答:涉及報考政策問題的請咨詢0551-62663827、0551-62663172(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51-2609436(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涉及考試考務方面問題的請咨詢0551-63457903或62862049;涉及咨詢具體報考資格條件方面問題的,向擬報考的省直招聘單位或其主管廳局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涉及向紀檢監察部門投訴的,可向省直有關主管廳局監察室(電話號碼已在省人社廳網站“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內公布)反映,或撥打0551-62663184(省人社廳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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