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啊?有什么條件嗎?
回復: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今年還沒有通知,去年定向招錄工作概述:
為造就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中央決定改革政法院校招錄體制和人才培養模式。2008年試點通過公務員考試和入學考試一并統考的方式,從軍隊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畢業生中錄取人員至政法院校進行專業培訓和學習。學習期滿成績合格并獲得相應學位學歷的人員,將按入學時確定的定向單位錄用至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擔任公務員。2008年云南省擬招錄349人,其中定向退役士兵擬錄取到公安系統200人,錄取到監獄系統4人,錄取到勞教系統6人;定向2006至2008年未就業畢業生擬錄取到法院系統29人,錄取到檢察院系統24人,錄取到監獄系統6人。
試點班設專科教育、專升本教育、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碩士研究生教育四個層次,其學制、專業設置及培養模式詳見招考計劃。專科教育只允許退役士兵中的高中或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報考,專升本教育只允許普通高校2006至2008年未就業的大專學歷畢業生報考,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只允許普通高校2006至2008年未就業的本科具有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報考,碩士研究生教育只允許普通高校2006至2008年未就業的具有法學學士學位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
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被錄取的人員,在校期間的學費由國家統一負擔,國家還將對在校學習人員發給生活補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