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想問一下,我考的是法律自考專科,所有的科目考完了,按規定公共科目有一科可以不用考了,是不是只要學分不低于65個就可以了呢?謝謝!
回復:根據教育部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置的通知,按原計劃考試過的考生,凡通過“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概論”、“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3門課程中2門以上的,不再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考試;只通過“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和“鄧小平理論概論”2門課程中的一門的考生,須參加“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考試;只通過“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課程的考生,須參加“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的考試。
法律專業基礎科段總學分不低于68個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