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本縣外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和職位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工作人員共6名,其中:縣勞動監察大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2名;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安置辦公室(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1名;縣就業局2名;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局1名。
(二)選調職位及專業
詳見《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報考人員應具備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正式干部身份和擬選調職位的條件。其中縣勞動監察大隊和軍隊轉業安置辦公室選調職位限具備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或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報考;縣就業局和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限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財會人員學歷為專科及以上),并具備擬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定的體檢合格標準;
6、符合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處分期間;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近3年年度考核中如有一年考核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1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與調配股
3、報名要求:報考者須如實填寫《宣恩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A4紙復印);
(2)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由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參加能力測試。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選調資格。
六、選調方式
選調采取能力測試的方式,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能力測試組,對每名考生進行能力測試,能力測試按100分計算。選調依據能力測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入體檢程序。
能力測試時間:2013年3月9日下午2:30分。
七、體檢
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本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統一安排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以通知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缺額按能力測試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計劃選調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按發布考察預告、個別談話征求意見、審查檔案、了解廉潔自律表現及撰寫考察材料等程序進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是否遞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
九、辦理調動手續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選調人員,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調動手續。
聯系電話:0718-5822005
附件:1、 宣恩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下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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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縣人社局下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于宣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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