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公務員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泉州經濟開發區人事勞動局,泉州臺商投資區公務員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事局《關于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機關補充工勤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泉人綜〔2007〕74號)以及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公務員局《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泉人綜〔2011〕59號)等文件精神,擬于2013年6月舉行2013年上半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現就招聘計劃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市直政府系統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下同)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包括事業單位之間逆向流動人員)及工勤人員;
(二)市直政府系統機關補充工勤人員;
(三)各縣(市、區)可根據情況,選擇參加我局統一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委托我局統一組織報名和筆試。
二、申報時間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13年4月5日。
三、申報所需材料
各有關單位根據單位人員結構、編制情況和崗位實際需要,擬定招聘計劃后,應向我局流動開發科提交以下材料:
(一)招聘申請函。申請函應對招聘單位的基本情況、主要職能、編制及人員結構情況等作詳細說明(申請函須用單位函頭紙打印)。
(二)《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表格在泉州人事網的“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三)《泉州市市屬事業單位使用編制考試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申報表》。表格在泉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網站的“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填寫后應報市委編辦批準。
以上材料均包括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檔。各單位應在將招聘計劃申報截止日期前將相關材料送至泉州市公務員局流動開發科(泉州市人才大廈403室),并將電子文檔發至:qzrs403@163.com。
四、崗位條件設置要求
崗位條件設置是招聘計劃申報工作的核心,各單位應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情況,科學、合理設置招聘條件。條件設置內容表述應準確、規范,不得含有任何歧視性條款,堅決杜絕“因人設崗”現象,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基本條件設置
1.招聘崗位應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情況,明確為“專業技術”、“管理”或“工勤”崗位。
2.年齡條件應在符合泉人綜〔2007〕74號規定的基礎上盡量放寬要求。其中,男性一般不超過40周歲,女性一般不超過35周歲。
3.性別條件一般應設為不限。若因崗位工作特殊,確需對性別作出限定的,應在“備注”欄中進行說明,限定理由應充分、合理。
4.學歷條件應明確是否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各單位可根據崗位工作需求情況,設定學歷類別。學位條件的設定應與學歷要求對應。
5.專業條件應在“相近、相似”和“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原則的基礎上盡量按“類”設置。設置為具體專業的,一般應至少設置3個以上相關專業。專業的設置應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一致,避免設置各種無效專業。專業類別及名稱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2012年秋季版)的規定為準(該目錄在泉州人事考試網“政策規定”欄目下載,若有更新,以更新后的版本為準)。
6.戶籍條件按“泉州”、“福建”或“不限”進行設定。各用人單位可根據招聘崗位實際情況,設定相應的戶籍條件。鼓勵各用人單位盡量放寬戶籍條件要求,以利于吸收和選拔各類優秀人才。
(二)附加條件設置
1.各招聘單位一般不應對招聘崗位附設其他條件,確需附設其他條件的,應在招聘申請函中作詳細說明。
其中:設置職稱、執(從)業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要求的,應與所招聘崗位的工作性質及專業要求一致;設定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年限一般為兩年及以上;非黨務工作崗位或機要檔案管理崗位的,原則上不能附設“中共黨員”條件;不得設置各種難以判斷和衡量的附加條件。
2.筆試面試成績折算比例一般設定為5:5。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可根據情況適當調整筆試面試成績折算比例。
五、其他事項
(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是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政策性強、關注度高,直接關系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按照通知要求,切實做好本次招聘計劃征集申報工作。
(二)市直相關部門要加強宣傳,及時將計劃申報通知傳達至本部門所屬各事業單位,確保各單位按時、按需、按要求完成計劃申報工作。
(三)各縣(市、區)自行組織招聘考試的,應嚴格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泉人綜〔2011〕59號等文件關于縣(市、區)事業單位招聘方案核準的有關要求,向我局流動開發科提交《泉州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方案審核表》(該表格可通過登錄泉州人事網‘下載中心’欄目下載)、招聘考試通告以及招聘崗位信息表等材料,經我局核準后方可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對未經我局核準而對外發布招聘方案的,將視情況采取通報批評等形式予以處理。
(四)有“三支一扶”計劃任務的縣(市、區),應至少提供一個專門崗位面向全市參加“三支一扶”計劃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招聘(學歷要求一般應放寬至大專,專業要求一般為不限),并將專門崗位納入我局統一組織的招聘范圍。請相關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按要求向我局報送招聘計劃。
(五)招聘計劃申報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請及時與市公務員局流動開發科聯系。
聯系人:李澤民,聯系電話:22112393、22119493
抄送:福建省公務員局,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
泉州市公務員局辦公室
2013年3月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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