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黎明職業大學公開招聘教師通告》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擬聘用賴曾琳同志為黎明職業大學工作人員(經管學院專業教師),現予公示。
公示時間:2013年3月11日至2013年3月15日。
公示期間,如有相關異議請及時向黎明職業大學或泉州市公務員局反映。
監督電話:0595—22900162、22117653、22119493
黎明職業大學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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