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和《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201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醫療衛生單位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8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見附表:《2013年宜昌市直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熱愛衛生事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具有相應的業務能力和實踐操作技能,能勝任崗位工作。
3、身體健康,儀表端莊。
4、取得國家承認的相關專業學歷、學位。
5、具備相應執業資格。
招聘崗位的年齡計算截止到報名結束之日。
(二)招聘崗位條件
見《2013年宜昌市直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2013年3月20日至22日(8:30—11:30,14:30—17:00)在各招聘單位人事科報名。報名時需填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一份,并攜帶學校推薦表或本人畢業證、身份證、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2張,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市衛生局進行資格復審后,報考者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宜昌市西陵區環城北路40號339室)報名,同時交考試費100元。報考者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對只招聘1個職數的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對招聘超過2個職數的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的1:3比例確定招聘計劃數。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緊缺專業技術崗位(如口腔醫學、麻醉、醫學影像、中醫、針灸推拿、精神與心理咨詢等專業),按1:2比例參加考試。
4月10日至12日(8:30—11:30,14:30—17:00)憑本人身份證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安排
1、筆試
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
(1)公共基礎知識(100分)。包括時事政治、衛生改革方針政策、衛生法律法規等。
(2)專業知識(100分)。包括崗位所需的基礎知識、專業綜合素質和綜合能力。分為醫療類、護理類、醫技類及其它類。
醫療類。基礎知識包括《生理學》、《病理學》、《生物化學》,專業知識包括《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參考書為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用書。
護理類。基礎知識包括《解剖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專業知識包括《基礎護理學》、《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參考書為國家執業護士資格考試用書。
醫技類。基礎知識包括《解剖生理學》、《病理學》、《醫學微生物和免疫學》,專業知識包括臨床檢驗、放射等相關專業知識,參考書為國家技師資格考試用書。
其它邊緣學科及非衛生專業類,根據報名情況確定科目和內容。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筆試結束后,在宜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告欄中公布筆試成績。
(3)筆試時間、地點:2013年4月13日,上午9:00至11:00考公共基礎知識,下午2:00至4:00考專業知識。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口腔醫學、麻醉、醫學影像、中醫、針灸推拿、精神與心理咨詢等專業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1:2比例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工作由市衛生局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市人社局負責指導和監督。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一個面試組設考官7-9人,其組成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或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位面試考生。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要在面試期間增加專業技能或操作測試的,由招聘單位在面試前另行通知,并在面試方案中明確。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的個人綜合成績,考生的最后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三)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人員名單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上網公告。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考核對象不合格,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進行考核。
3、體檢、考核時間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結束后,由招聘單位研究確定擬聘人員,經市衛生局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審定,并對擬聘對象在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政策咨詢電話:0717—6056364
報名咨詢電話:見《2013年宜昌市直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監督舉報電話:0717—6056390 6243618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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