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的規定,通過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及考核程序,擬聘用萬靜同志為張家界市廣播電視大學工作人員,現面向社會公示7天(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20日)。若有異議,請書面反映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744—8281613(監察室)、8296957(事業管理科),過期不予受理。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南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