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規定、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省衛生廳和省醫考辦對今年醫師資格考試工作布置的要求,現將報考條件及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符合報考條件的對象:(學歷、資格對照見附表)
(一)報考執業醫師:
1、2013年畢業的碩士、博士研究生;
2、2012年本科畢業生(2012年9月30日前有試用單位);
3、2011年前(包括2011年)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大專生;
4、2008年前(包括2008年)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中專畢業;
5、師承中醫,已取得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五年以上。
(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
1、2012年前(包括2012年)大專畢業生(2012年9月30日前有試用單位)。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的本省中專畢業生。
3、學歷補償教育中專畢業生可報考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助理醫師。
4、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在98.6.26前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有效行醫在資格證明;省中醫藥局考核合格并推薦的證明;可依據2009年前成績單)。
二、報名需提交的材料:(內容、份數見附表)
1、碩士、博士生的證明:①所在院校出具的考生當年畢業的證明,②以及在校學習期間有相當于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實踐訓練的證明。③實考時需提供畢業、學位證書原件,核對專業一致。(報名時,這部份人員名單要多報一份:姓名、學校、專業、學歷,以便實考前核對)
2、畢業證書原件:所有報名者都要提供,由報名點、考點審核后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畢業證原件返還考生。中專畢業證原件報省廳審核后再返還考生。
3、網上學歷認證:大專、本科以上學歷都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最好提供3月18日以后查詢表)
4、招生計劃:提供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①參加入門考試無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中專、大專的考生;②已取得外省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中專、大專的考生,若取得我省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大、中專生則不需要提供;③軍隊院校招考的地方生需提供。
5、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時,應執業類別相同。
附表:學歷、資格對照表:
6、試用期時間:本科2012-09-30前起;專科2011-09-30前起;中專2008-09-30前起。
7、報考鄉村助理醫師資格的,需提供鄉鎮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8、勞動合同無鑒定章的需提供養老保險記錄(時間長短同試用期一致);在編人員提供單位在職證明。
9、裝訂時順序:最上面是報名表,其次試用期表,再放畢業證書復印件、身份證(正、反)復印件,最后放助理醫師資格證、執業助理醫師證(信息復印全)及相關證明。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項:
1、編排材料順序:報名表統一用A4紙打印,所有材料一式二份,省、市各一份,按照類別(臨床、口腔、公衛、中醫)、級別(執業醫師、助理醫師)分開。
2、復印件:要與原件一致,能清晰看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畢業年月;大專、中專畢業生報考醫師資格需提供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復印件,一式二份,一份復印二頁,其中一頁為本人照片的一面,另一頁為本人姓名的一面。所有復印件都需要經手人核對無誤后簽名及蓋單位公章。
3、證明:部隊人員必須提供軍官證或軍人證明,畢業證與身份證姓名不一致,應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曾用名證明,畢業證書與身份證的出生年月不一致,超過三個月的,應由錯誤一方出具相應的證明。姓名音同字不同也要出具證明。
4、若無身份證者,一定要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予報名。
5、報考類別應與本人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和與之相一致的試用期合格證明一致.
6、報考類別最高學歷:是以報考相應級別、類別所提供的有效醫學學歷為準。
7、畢業年月:應與所參加報考的學歷的時間一致。
8、畢業證書編號:以國家統一編號為準。
9、審核:所有報名材料,單位要嚴格審核,審核后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單位名稱與公章名稱應一致),加蓋縣(市、區)衛生局公章。
四、報名、考試費用:
1、考試費:執業醫師:口腔540元╱人,臨床、公衛、中醫450元╱人;
執業助理醫師:口腔430元╱人,臨床、公衛、中醫340元╱人
2、報名考試代理費20元╱人。
考試費用在蘇州審核通過后采取匯款方式統一繳納。
附表:學歷、資格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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