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相關考生:
根據《浙江省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第15號公告》及嘉興市衛生局的統一安排,我縣將于3月26日開始進行2013年度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報名審核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審核時間:3月26日至3月27日。為避免考生在同一時間到現場審核造成擁堵,請各衛生院考生盡量安排在26日,其它醫療機構盡量安排在27日。現場審核務必請考生親自到場。
二、現場審核考生的提交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照片處加蓋單位騎縫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及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需露眉露耳,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6張,照片背面寫上單位及姓名,貼于身份證明復印件空白處);
3.畢業證書復印件,以2001年及以后大專及以上學歷報名的,需同時提交2013年3月15日后出具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無醫師資格證的,須有試用機構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助理醫師升執業醫師的須出具單位考核合格證明;
5.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6.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以上材料按照以上順序整理提交,另提交畢業證書及身份證原件
三、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2.浙江省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
3.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該鄉鎮衛生院現有執業(助理)醫師具體數量及其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證明材料;
4.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為所在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證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工資單。所在鄉鎮衛生院為該考生繳納養老保險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考生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獲得“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保證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的承諾書原件;
6.考生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的知情同意書原件;
7.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8.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張;
四、報名費用待市考點審核通過后另行通知,大概在4月15日左右,具體繳納時間及費用留意嘉善縣衛生局網站公告欄。
五、由縣外變更醫師執業地點至我縣執業的考生,如在我縣執業時間未滿報考年份的,需要原執業機構補滿執業年份的考核合格證明。各醫療機構要嚴把申請關,禁止給未在本醫療機構執業的考生出具試用期或執業考核合格證明。
嘉善縣衛生局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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