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公安局是張家界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設有警令部、政治部、后勤裝備部、紀委、警務督察支隊、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治安管理支隊、禁毒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刑事偵查支隊、網監與行動技術支隊、監所管理支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支隊、巡特警支隊、法制支隊、交通警察支隊、強制隔離戒毒所等職能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此次市公安局共招錄11名公務員,所有職位的具體工作崗位由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分配,以熟悉公安業務工作,執法辦案程序,增強服務群眾及社會管理技能。人員錄用后,相關政治經濟待遇按照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執行,歡迎熱愛公安事業的有志青年報考!
根據有關要求,體檢(含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統一按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其中外語翻譯、網絡安全職位的視力要求按“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的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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