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業務6
綜合文秘1
二、選調對象、方式及條件
1、對象:鶴城區區外符合下列選調條件的人員。
2、方式:采取筆試和考核的方式。
3、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3)具有公務員身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5)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證(綜合文秘人員除外);
(6)年齡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40周歲);
(7)歷年來年度考核結果均在稱職以上,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8)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任職條件;
(9)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10)報考檢察業務崗位:須從事法院或檢察院或司法業務工作滿三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工作須滿兩年以上),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3年4月1日;
(11)報考綜合文秘崗位:須在法院或檢察院或司法從事文秘工作滿三年以上,且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綜合性文章3篇以上或在市級刊物發表綜合性文章6篇以上。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7日—4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鶴城區公務員局(鶴城區行政中心八樓)
咨詢電話:0745-2240054
3、報名要求:
(1)報名需本人到場,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
(2)所需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審判或檢察等法律職務任命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張。
(3)報考綜合文秘崗位的人員還需另提供發表文章的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由鶴城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即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考核
1、考試
(1)考試時間:2013年4月17日下午2:30-5:00(報考人員于4月16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證到區公務員局領取準考證);
(2)考試地點:鶴城區會議中心;
(3)考試內容:
①檢察業務崗位: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法律知識,卷面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40%、綜合法律知識占60%。
②綜合文秘崗位: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法律知識(含公文寫作),卷面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40%、綜合法律知識(含公文寫作)占60%。
(4)選調職數與報考人數需達到1:3的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人數時,經鶴城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相應調整選調計劃或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考核
(1)個人獲得國家級、省級、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的每項分別加10分、8分、5分,同級表彰、獎勵不重復加分。加分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2)所有表彰、獎勵均以表彰文件和榮譽證書為依據。
(3)考核分直接計入總成績。
3、成績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考核分
4、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考生考試總成績末位出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排名的先后順序,如果筆試成績也并列時,則另行命題加考筆試,按加考后的筆試成績的高低決定排名的先后順序。
若在考核過程中發現報考者提供虛假資料,以及發現有違法違紀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所出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按選調職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鶴城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區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必須攜帶身份證,缺少證件原件者不得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所出空缺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1、公示地點:懷化人事考試網、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檢察院門戶網;
2、舉報或投訴電話:0745—2245304(區紀委辦公室);
3、公示時間:七個工作日。
七、相關待遇及要求
1、選調人員確定后,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2、工作崗位統一安排,如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選調資格;
3、選調人員須在本工作崗位服務滿5年后,才能申請調動。
八、本公告由鶴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組織部
懷化市鶴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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